根据学校相关通知及要求,现开展选聘2024届毕业生担任数学与统计学院科研助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提供岗位范围
详见附件1。
二、聘用条件
1.2024届应届毕业生。
2.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品德端正,作风正派,有合作精神、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
三、具体安排
科研项目聘用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坚持公开、自愿和双向选择的原则。自5月31日起登记,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四、薪酬、管理及考核
1.受聘毕业生的档案、户口关系、党(团)组织关系按照正常毕业生由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学院统筹承担科研助理薪酬发放、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缴纳,薪酬具体金额由学院负责人与科研助理商定确定,但不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缴费基数按规定标准确定,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全额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全额承担。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协议的,薪酬根据实际到岗情况发放,但不低于西安市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学院为个人缴纳意外险。具体操作流程按照人事处和外服公司相关流程办理。
3.学院负责科研助理的日常管理、业务考核及离职等事务,并根据科研助理在岗期间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给予相应奖惩。
4.科研助理聘用期间,不允许在职攻读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对考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须及时通知课题组,并在入学前办完离职手续。
5.科研助理聘用期间,各单位可解除考核不合格的科研助理的聘用协议,科研助理也可以解除与所在单位之间的聘用协议。
联系电话:029-81891371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年5月30日
附件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