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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参加2011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2 12:10来源:点击量:次

    各学院及相关职能处:

    数学建模教育是锻炼大学生分析、解决复杂实际问题能力的有效手段和途径,对于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团队意识、合作精神、顽强意志和综合素质具有显著作用和效果。为了推动这项创新性素质教育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扩大受益面,增强竞争力,使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同时,使有实力、有兴趣参加国际、国内数学建模竞赛的优秀大学生脱颖而出,我校决定举办“2011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数学建模竞赛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选拔赛”。为了做好此次竞赛的前期准备和组织工作,保证竞赛取得圆满成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积极配合并组织本科生报名参赛。

    一、竞赛组织机构

    为保证此次竞赛取得圆满成功,学校成立校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

    主 任:陈 平

    副主任:曾兴雯 刘三阳 黄大林

    委 员:李 晖 石光明 王 泉 赵 克 曹全喜

    刘东苏 李平舟 顾 新 张玉明 郭 涛

    齐小刚

    秘 书:齐小刚 侯其峰 胡晓娟

    二、报名程序和条件

    1、竞赛时间:2011年4月30日18:00至5月4日8:00。

    2、参赛对象为全校在校本科生。各学院须指定一名领队和一名联络人(可以一人兼),具体负责本院的竞赛组织与协调工作。

    3、参赛学生每3人组成一个参赛队,鼓励跨院系组队,参赛队由队长所在学院负责组织管理。

    4、报名时间:2011年4月23日10:00前各学院将领队人员及其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手机号、电子信箱)、参赛队报名表及队员电子信箱以电子文挡形式发到竞赛秘书处,Email:xdmmcontest@gmail.com。

    5、各学院可为本院参赛学生提供参赛所需的竞赛场地、微机、打印机以及有关消耗材料。各学院应负责监考并督促本院参赛队按时交卷,对作弊队取消参赛和评奖资格,并予通报批评。

    6、鼓励硕士生、博士生自行组队报名参加本次竞赛,但不允许与本科生混合组队,报名和组织参赛办法同上。评奖标准将略高于本科参赛队。

    7、竞赛秘书处设在:北校区主楼I区220室、南校区信远II区330室。

    联系人:齐小刚 侯其峰

    电 话:88202060(北校区) 81891371(南校区)

    Email: xdmmcontest@gmail.com

    三、竞赛方法

    1、2011年4月30日18:00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网页公布竞赛试题、控制页以及摘要页,请各参赛队在网上下载赛题。

    2、2011年5月4日上午9:00-11:00各学院领队教师将本学院的参赛试卷密封后送到竞赛秘书处(西电南校区信远II区330室),所有论文必须是计算机打印文稿,手写文稿一概不收,11:00以后交回的答卷无效。

    3、各学院负责监考并督促本学院参赛队按时交卷,对作弊参赛队将取消参赛和评奖资格,并予通报批评。竞赛期间组委会将对各学院竞赛现场进行巡视检查。

    四、竞赛规模

    本次竞赛原则上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不限制各学院的参赛队数。各学院根据能够提供的参赛地点和场地等条件,自行确定参赛队数的上限。

    五、奖励办法

    1、本次竞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及成功参赛奖。特等奖1-2项,一等奖数为总参赛队数的10%-11%,二等奖数为总参赛队数的20%-22%。

    2、学校向获得各奖项的学生颁发证书并按规定计入相应课外学分,对竞赛成绩优秀的学生,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于组织工作优秀的学院,学校将设立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成绩纳入学院教学工作考核体系。

    3、我校参加国际国内数学建模竞赛的队员将主要从校内竞赛成绩优秀的学生中选拔。

    六、其他事项

    数学建模竞赛将依托校园网开展,竞赛期间请信息化建设处确保网络畅通。

    附件:2011年数学建模竞赛参赛队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一

    2011年数学建模竞赛参赛队报名表

    学院:参赛队总数:

    竞赛联系人:电话:Email:

    参赛队编号

    姓名(学号)

    姓名(学号)

    姓名(学号)

    第1 队

    第2 队

    第3 队

    第4 队

    第5 队

    第6 队

    第7 队

    第8 队

    第9 队

    第10 队

    第11 队

    第12 队

    第13 队

    第14 队

    第15 队

    第16 队

    第17 队

    第18 队

    第19 队

    第20 队

    第21 队

    第22 队

    ……

    注:请各学院将各参赛队统一编号,院内参赛队不得出现相同编号。

    来源:http://219.245.123.226/dean/show.jsp?noteid=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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