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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仪器设备使用与维护制度

发布日期:2006-06-30 14:35 点击数:

1.实验室主任作为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

2.实验室仪器设备设专人负责管理,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使用、移动、调换、拆卸、借出仪器设备。非工作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失者,赔偿仪器设备损坏值的50-100% 。

3.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对于违反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工作不认真、工作失职造成仪器设备及器具损坏者,按情节轻重、损坏程度赔偿仪器设备损坏值的10-100%。

4.确保仪器设备安全,作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腐蚀、防事故等工作。因仪器负责人管理不严,造成仪器设备丢失,赔偿实物原有价值的10-l00% 。

5.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拆改,如确实需要拆改时,必须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五万元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拆改,须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并报学校实验室管理部门备案。

6.仪器设备的部件及附件不许拆卸改做它用。如确实需要,由实验中心主任批准,报学校实验室管理部门备案。拆改的部件,应做书面记录,防止错乱。

7.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图纸、线路图等技术资料必须妥善保管。

8.每个实验室在购置仪器时,应留有备份的仪器设备。实验进行过程中,对出现故障的仪器,由实验指导教师即时更换。

9.实验指导教师须填写设备故障报修单,通知仪器管理人员。

10.仪器管理人员每周将报修的设备汇总并定期请相关仪器生产厂家维修。

11.实验进行期间,指导教师须在每个星期利用一个半天的时间检查仪器设备的状况。

12.每个学期的实验教学结束后对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

通信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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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六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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