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竞争力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新时代更新质量保障手段,关照不同群体利益诉求,利用信息化赋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构建动态化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推动新时代我国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紧迫要求。
一、高校质量评估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制度体系不健全。高等教育评估制度散见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内容零散,未形成完整体系,支撑性制度缺失,效力层级不高,政策间不能相互配套。部分政策文件未得到全面贯彻落实,高校内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存在不足。
“管办评”分离不彻底。教育行政部门内部机构权责分散,高校设置、“双一流”评估、本科教学审核评估、重点实验室评估等由多部门负责,政出多门,易引发重复评价、多头评价,给高校带来负担。政府干预过多,高校办学自主权薄弱。
评估的有效性、及时性、科学性不足。传统质量监控周期长、主体单一、信息滞后、不完整,质量监控闭合循环无法有效形成。一些高校急功近利,短期内突击学科评估指标数据,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有待建立,学生学业发展未受充分重视。
大数据共享平台缺失。从宏观的国家到微观的学校都建有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并在实践中得到初步应用,但数据共享、安全等问题未完全解决。监测评估结果发布机制不完善,数据采集不全面,分析处理反馈滞后,数据应用少,可视化欠缺。
高校质量保障体系滞后。高校主要关注教学条件等资源建设投入保障,重视规模数量,忽视质量和产出,缺乏对学生学习能力、学习过程效果等的关注。教育统计、心理测量等以数据为核心的相关学科基础不强,既会大数据挖掘又懂教育评估的技术人员欠缺。
二、监测评估是保障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
监测评估是顺应当代教育评估发展趋势而提出的一种评估新形式、新构想。高等教育监测评估是以预定的教育目标为依据,以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技术为基础,通过对高等教育活动、举措、环境、投入等过程要素的不间断收集、动态跟踪、客观描述、深入分析和及时反馈,直观呈现高等教育的规模、速度、质量、结构、效益等状态,以追求持续改进为目标,对教育活动是否按目标推进等运行轨迹做出监控、诊断和反馈,为多元主体价值判断和科学决策提供客观依据的过程,最终保证教育目标能够按时高质量完成。
监测评估分宏观、中观和微观等层面。宏观监测评估关注国家或部分区域教育事业整体质量,通过某一时段对高等教育发展各类数据的评估分析,对既有成绩、潜在问题、趋势走向等进行诊断分析,形成发展改进建议。2016年国家建立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持续不断采集数据,形成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海量数据平台。中观监测评估以提高教育质量为目的,以高校人才培养工作为对象,是高校创新教学评估的新模式。微观监测评估是高校为推动内涵式发展,建立完善内部质量控制机制,利用信息化等监测手段对办学质量等进行自我评估。监测评估是信息化时代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新阶段,为我国高等教育评估拓展了新方向,提供了新思路。它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高等教育监测评估以海量数据为基础。随着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和高等教育信息化进程加快,高等教育领域的数据呈指数增长,除相关教务、科研、学科、人事、国资财务等管理系统数据,校内外还源源不断产生着学校管理数据、教学活动数据、科学研究数据、MOOC课程学习行为数据、学业测验数据、问卷调查数据、社交网络数据,以及经济、科技、人口等相关的社会公开数据,校外第三方评估机构采集平台的数据。这些数据富矿中的价值,被越来越多地发掘出来,通过动态伴随、图表展示、模型比对、纵横比较,可以直观地展现高校各项工作运行过程及发展曲线,数据信息内含的逻辑、关系和模式也可以得到不断开发和应用。
高等教育监测评估以数据呈现发展质量。监测评估是动态全方位的智能化评估技术和方案,坚持从数据出发揭示高等教育状态要素的特征和结构关系,动态采集教育各个环节中的重要信息,直观呈现学校教育发展状态,强调让数据说话。评估结论通过大数据分析产生,以信息技术的客观性保证评估的专业性,以数据处理技术规则保证评估的规范性,在数据适当开放条件下,教育领域学者、教育行政部门、学生家长、学生个体、社会用人单位和第三方评估机构都可以参与、使用相关数据,实现评估数据交流互动、间隙弥合。监测评估以科学方法和可视化手段发现数据特征,自动对数据相关性进行关联分析,呈现质量监测结果,既可以呈现横向发展状态,也能通过历年各类数据纵向比较,预测未来发展趋势。
高等教育监测评估是实时诊断性评估。监测评估的逻辑机制是对事先确立的教育目标、标准、模型,进行过程监测,连续对教育质量、结构、规模等运行状态进行数据采集、分析与描述,诊断过程和预定目标的一致性,为高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教育行政部门监测高校事业发展提供决策信息,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各类教育质量数据,及时发现和预期目标间的差异,发现过程中的问题,提示潜在风险,及时预警,通过数据信息反映的发展规律和趋势,引导教育政策制定、院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行为。高等教育监测评估是现代信息技术赋能教育评估的产物,是教育质量评估的新路径,为教育治理变革和水平提升提供了新方法。
三、监测评估是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的客观需求
监测评估理论与方法是信息化在高等教育中的重要应用之一,回应了教育现代化建设新要求,为高校更新评估理念、拓展评估类型、丰富评估手段提供了新路径。
监测评估是法律政策等的明确指向。《高等教育法》规定高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要接受监督和评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开展监测评估,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构建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全方位推进教育监测评估现代化。《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建立标准健全、目标分层、多级价、多元参与、学段完整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各级教育督导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监测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工作机制。《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要求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要求高校利用信息技术,采集反映教学状态的基本数据,建立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高校开展智能监测和跟踪评估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方向指引。
监测评估是高等教育治理变革的必然趋势。我国高等教育治理结构正在进行重大调整,高等教育体制逐渐从中央政府高度集权向省级统筹、院校自主和基层自治转换,已逐步形成政府、大学、市场(社会)多元参与的高等教育治理格局。政府直接干预逐渐退出后,有效评估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监测评估引导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人才成长规律,实现关键领域原始创新,回应国家战略需求,通过吸收校内外评估主体意见,综合分析评判,及时改进各项工作,满足了社会公众对大学治理的参与权,为教育行政部门提高资源配置和决策科学水平,学校不断改进教育教学质量,社会大众、学生家长、考生等进行综合评判提供了有效依据。
监测评估是完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工具。评估是质量管理的一种工具,强化高校质量意识,建立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国家教育政策的重要导向。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是实施质量管理的两种基本形式,教育活动过程的质量与水平,直接影响决定教育目标实现的程度和质量。监测评估通过收集反馈高校办学过程中各类数据信息,不断形成教育质量过程管理的长效机制,有效保障了高等教育目标实现和质量提高。监测评估促进持续改进,强调为办学者和学习者服务,服务科学决策强调为政策制定者服务,服务多元判断强调为社会公众服务,强调过程评价,也是克服“五唯”顽瘴痼疾的重要举措。
监测评估是高校加强信息公开的有效途径。随着社会管理民主化趋势发展以及高等教育消耗社会资源比重不断增加,加强高校问责、大学管理民主化透明化、吸收行业企业等多元社会主体参与高校发展规划等呼声不绝于耳,各类排行榜层出不穷,影响日益扩大,给高校办学带来巨大压力。通过系统、动态、客观展现相关数据信息,将学校质量发展的抽象过程以核心数据的发展变化形式呈现出来,可以减少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失衡,满足对教育质量体系与管理模式完善的需求,为各利益相关群体及时准确了解高校办学质量提供了新的渠道,也提高了高校各项事业发展和管理等的透明度。
四、加强高校质量监测的举措与路径
高校监测评估需要教育行政部门、社会、高校及师生等多个群体共同关注,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完善质量保障机制,建立科学评价标准,满足不同主体共同参与要求,建设高等教育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强化专业机构建设与人员培养,不断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
1.要建立完善评估规章制度体系。
规章制度是教育评估的基础,世界上许多国家设有专门的教育质量监督和评估制度体系。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教育质量评估监测规章制度,针对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方向,从社会经济发展、人才需求类型变化和高等教育实际出发,借鉴国外先进评估经验,综合考量权力、责任、利益等因素,将系统思维融入评估制度的顶层设计,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符合现阶段教育事业发展的高等教育监测评估制度。通过制度化的规定,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第三方机构的权利义务关系和法律责任,落实各方职责任务,形成体系完备、内容科学、实施高效的制度体系,保障我国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避免高等教育重复评估、政出多门,要提供宏观政策保障,落实好中央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等的要求,创造良好的质量监督环境,引导高校建立完善的质量文化自觉自律机制。
2.要推动监测评估保障机制建设。
科学完善的监管评估制度是保障体系完整运行的关键。高校要明确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构思路以及相关机构的定位与职责,构建适应时代发展潮流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一是要建立评估中心或数据中心等监测评估机构,形成职能部门“管”,院系“办”,质量监测评估机构“评”的“三位一体”的质量保障格局。职能部门负责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对外交流合作、资源保障、社会服务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标准的制定、监管、评估与服务;院系建立本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并负责执行;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对学校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状况进行督查、监测、考核评估。二是要建立常态化状态数据采集机制。数据采集是监测评估的基础,要广泛收集校内师生和校外毕业生及其所在单位等各利益方评价主体信息,建立监测评估数据采集智能系统,形成互通互联、开放共享的数据平台,实时监测教育教学全过程数据。三要建立质量报告发布机制。政府和高校要不断完善高校教育质量报告机制,让公众能更加全面地掌握高校教育教学质量;要在外部建立完善的监督问责机制,合理区分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之间的权责,把责任落到实处,保证高校的透明度。
3.要满足不同主体共同参与要求。
监测评估不仅体现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完善,还能展现高等教育现代化、民主化、科学化的要求,需要多方群体共同参与。学生、家长、社会用人企业、第三方社会评估团体都是教育质量的直接利益相关者,都是监测评估落实的相关主体。不同利益相关者对于高等教育需求和界定不同:对国家来说,学校源源不断地培养和输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质量的毕业生就是质量;对学校而言,教育教学资源条件投入有效保障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运行就是质量;对学生而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就是质量;对社会和用人单位而言,对高校培养人才的满意度就是质量。监测评估要着眼不同利益相关者和评估主体对质量的不同要求和理解,在内容确定、步骤安排、信息筛选、结果分析运用等方面,广泛倾听、慎重选择利益相关者建议,重视多元利益相关者诉求,多个维度采集质量信息数据,兼顾、服务多元主体,确保利益相关者能以合适身份和角色参与评估监测,建立对话、沟通与协商等利益调整机制,使各主体都能根据自身标准和需求,对高校教育质量进行判断和评价,推动教育治理民主化科学化,实现多方共赢。
4.要建立完善科学的监测评估标准。
实施监测评估是依据标准进行的,必须要设计客观科学的监测标准。一是国家层面要建立各类标准,党建、思政、教学、科研等质量标准要求,各地、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对标国家标准制定相应评价标准,明示各级各类学校质量监测标准、指标和内涵,公开数据采集、统计、分析、使用、公开和安全保障等要求。二是高校要设计科学合理的监测评估标准及规范,完善校内教育教学质量标准,有效反映高校自身发展方向与办学水准,建立统一的数据元和数据集,包括学生实际情况、师资力量水平、办学定位与就业发展方向等,要考虑各主体对教育质量的完整观察和评判,兼顾社会、市场等主体所需,真正形成接续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的动态监测评估体系。三是要以学生成长和发展为中心。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学生满意度是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的核心内容和目的,要把立德树人贯穿监测评估全过程,聚焦学生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从学生行为习惯、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创新能力及学校管理、课程安排等多个维度进行监测画像,将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统筹起来分析,通过评估监测及诊断反馈,不断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此外,不同类型层次高校要结合办学特点和水平,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个性化标准。
5.要建设高等教育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
数据监测平台是实现教育监测的基础。目前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建设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用数据反映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内容分学校基本信息、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7大类。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已建成覆盖学生、教师、学校三大教育要素的国家教育基础数据库,实现跟随业务动态数据采集等。以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技术正在快速迭代,教育信息和数据采集日益深入广泛、快速高效,为决策精准化、科学化提供了有力支持。教育行政部门要从教育信息化和质量保障机制建设出发,不断整合建设高等教育信息数据库,在信息安全基础上,建立数据信息公开制度,解决数据搜集、处理与呈现问题,明确数据标准、公开形式、时限及真实性等要求,全时段、全过程、全方位地记录高等教育发展状态,实时动态监测,加强多源数据间互联互通,利用技术实现对区域、学校、学生发展情况的过程监测,通过建立不同区域、类型、观测指标的常模数据,使海量数据转化为观测者需要的各类信息,为高校动态纵横对比、知己知彼提供参照系和决策依据,便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社会各界实时了解高校建设成效,满足所有利益方多样化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通过数据挖掘分析,总结教育经费投入绩效和改革成果,将大数据用于支撑科学决策和资源分配,引导区域和学校良性竞争,体现不同区域和不同学校的质量发展差异,提高教育管理的公信力。
6.要加强专业机构建设与人员培养。
建立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机制是推进教育改革、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需要经验丰富的教育工作者,也需要大批懂教育的数据分析师。教育行政部门要鼓励发展专业化的认证评估机构,吸引擅长数据分析的第三方机构参与教育评估,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负责质量监测工作,通过专业机构、专业保障为开展质量监测提供服务。高校内部质量监测评估组织作为一个兼有学术性和行政性双重属性的机构,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教育统计学、教育评价学等培训学习,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使数据监测平台设计更具亲和力、使用流程更加清晰。在人才培养上具有优势的高校,要加大从事监测评估活动的专业人员培养,不断助推教育管理和决策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来源:《高教学刊》2021年12月第3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