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学校管理重心下移,落实规划、监管、评估、服务等职能,提升职能部门及直属附属单位年度质量评估报告工作质量,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学校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和质量评估报告撰写规范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质量评估报告评价等级标准
质量评估报告是推动部门职能转变、提升发展效能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能否做好质量评估报告是职能转变是否到位的核心标准,也是各部门职业能力的度量衡。根据质量评估报告完成的质量,分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
(一)优秀等级标准
1.部门职能和管理服务对象描述清晰,观测点体系设置科学,基本运行状态数据全面;
2.对每个观测点数据信息进行纵向横向比较分析;
3.逐一分析二级单位每个观测点具体数据,按标准进行评价,给出相应分数;
4.对二级单位综合评价得分区分度科学合理。
(二)合格等级标准
1.部门职能和管理服务对象描述较为清晰,观测点体系设置较科学,基本运行状态数据较全面;
2.对60%及以上的观测点数据进行纵向或横向分析;
3.对二级单位60%及以上的观测点具体数据进行分析;
4.对二级单位综合评价得分区分度相对合理。
(三)不合格等级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即为不合格:
1.对超过40%的观测点数据既未进行纵向分析,也未进行横向分析;
2.对二级单位超过40%的观测点具体数据未进行分析;
3.发生责任清单事项而未进行分析评估;
4.对二级单位未给出综合评价得分,或综合评价得分区分度严重不合理。
二、质量评估报告评价结果运用
根据学校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相关要求,质量评估报告与二级单位考核等次相关联,质量评估报告不合格,在考核结果评价等次基础上降一等次。
考核与评估办公室汇总各部门评价结果,向各二级单位反馈,督促各单位规范管理,落实管理重心下移等要求。
三、相关要求
1.各部门要加强调研,及时了解国家政策动向,主动收集、对标分析兄弟高校相关业务工作数据、标准和工作进展,增强竞争意识、忧患意识,加强横向比较分析。
2.各部门要积极主动规划、监管、评估、服务好相关业务工作,适时掌握积累工作数据,做好校内数据纵向比较、发展趋势分析,持续改进和加强自身工作。
3.各部门要加快信息化建设,不断建立完善业务工作信息库。
4.不承担管理职能的部门和直属附属单位设置自身业务工作观测点,参照本标准进行综合分析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