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研究讨论通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已正式印发,文件印发之际,学校考评办负责人就办法修订和实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2018年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的情况。
答:学校2018年5月成立考核与评估办公室,主要负责学校二级单位各项目标任务的监控、评价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等,11月出台《2018年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年底开展了综合考核工作。总体来看,通过2018年考核,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大锅饭的弊端,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活力和激情,调动了各部门和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发挥了绩效管理在推动学校内涵发展的积极导向作用,有力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的落实。通过满意度测评,广大师生主人翁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各单位积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推进改革发展,学院班子积极履行职能、服务师生、加强民主管理与依法管理,学校工作作风进一步得到改进。综合考核避免了重复考核和重复奖励,有效助推了学校管理服务质量提升,进一步规范了管理运行,提高了工作效率,对推动一流大学建设进程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
问:请介绍一下《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制定的依据和过程。
答:当前,我国正在全力冲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目标,中央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对考核激励机制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和举措。我国高等教育正处在深化改革变轨超车的关键时期,学校主动识变、求变、应变,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根据形势发展和建设需要,学校每年对二级单位的目标任务有所调整,有新增的、减少的内容,所以目标考核办法每年都要随之变化,今年我们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要求,开学初赴兄弟高校及西安市委考核办调研论证,结合学校实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初稿,4月底5月初征求各教学科研单位领导班子和职能部门、附属单位负责人意见,召开10余场座谈会,还征求了校领导意见建议,咨询了人力资源公司专家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主要考虑有:
一是贯彻中央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突出加强党建、扶贫工作,合并统筹精简考核项目,责任清单由44项精简优化为26项,一票否决事项由17项精简优化为8项,主要聚焦在党风廉政建设、稳定安全、意识形态、师德师风等领域,并严格认定标准和程序,确保慎重使用。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考核等级评定激励作用不够,今年采取分级定档方式;考核针对性不够强的问题,加强分类考核;为更好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党建工作开展专项考核;为推进学校定点扶贫工作,落实定点扶贫任务,开展扶贫工作专项考核,并与目标考核结果综合等级评定等关联;加大事业发展指标权重占比,优化调整教学科研单位业务指标权重,人文类教学科研单位教学指标调整为35%,科研指标由15%调整为20%;各项业务中重点任务和指标加大权重等。改进满意度测评工作,增加纵向维度的考核,同时改进流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校长助理在其他主体评价的基础上进行满意评价,以提升满意度的合理性。
三是注重过程管理。突出把责任压实,把工作做实,把问题解决在平时。建立目标考评督导队伍、加强日常过程指导、督促督查,强化中期检查、强化归口部门的监督评估职责,将绩效评估报告纳入考核。
问:请介绍一下2019年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与2018年相比主要变化有哪些?
答:2019年我们在去年总体框架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完善,主要改进之处有:
一是分档定级。根据中央相关文件和兄弟高校经验,通过进一步调研,为了体现工作业绩,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学校将考核结果分A、B、C、D四个档次,其中考核综合得分前30%左右的单位为A等,后20%左右为C等,这个比例参照了中央和陕西省的相关文件规定。同时以负面清单对D档进行界定:发生两项及以上“一票否决”事项,或发生一项但情节严重导致学校被政府、有关部门“一票否决”的,该单位为D等,有“一票否决”事项的单位在对应得分等级的基础上下调一个等级。目标任务考核、党建专项考核和机关职能部门满意度有1项排名大类末位的,不能评为A等;有2项的,不能评为A、B等次。为了体现公平,考核办的考评等级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参与评优。
二是分类考核。将教学科研单位分理工类、人文社科类两类。职能部门及直属附属单位分为党群部门、行政部门和其他单位,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相对公平。针对职能部门及直属附属单位任务难易程度不均考核难的问题,对每项任务设置权重,增加任务挑战度维度(占目标任务考核权重20%),并实行分类考核,分党群部门、行政部门和其他单位3类考核并评奖。提升满意度测评效果,满意度得分与2018年相比有提升或下降的,相应加减分数,并将一站式服务大厅师生满意度的情况纳入考核。
三是加强专项考核。按照中央要求加强了党建、扶贫工作的考核,对其实施了专项考核,并与单位综合考核结果挂钩。为了落实整改、督办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对机关部门直属附属单位这三项也实施了专项考核。
四是目标任务及相应权重有所变化。加大了各二级单位事业发展任务权重的占比,突出了学校重点任务指标的权重,给各职能部门及直属附属单位的年度目标任务确定了相应权重。
五是优化细则。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研院、人力资源部、发展规划部、国际交流与合作部、财务处等归口部门对本科教育教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科研工作、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国际化工作、财务工作等结合新要求和年度任务变化,对考评细则进行了相应的优化完善。
六是大幅精简了责任清单事项和一票否决事项。
问:请介绍一下2019年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加减分是怎么规定的?
答:教学科研单位加分事项由各归口部门在相应考评细则中具体规定。整改任务的考核,主要是鼓励有整改任务的单位积极主动牵头整改,每承担1项整改任务在业务工作总分中加0.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未完成整改任务每项扣0.1分。纳入年度考核的督办事项(包括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决策落实情况、开学检查问题落实情况等,具体以人力资源部和党政办分解纳入督办系统的事项为准),每承担1项任务在业务工作总分中加0.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未完成督办事项任务的每项扣0.1分。
发生责任清单问题的,按照相应标准在主责单位综合分中进行扣减,如归口部门对扣分事项有责任不到位的情况,也对归口部门进行扣分。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师德师风、稳定安全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问:请介绍下2019年二级单位目标单项质量奖怎么评选的?
答:为激励各二级单位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学校设置单项质量奖项,分教学科研单位事业发展质量奖和其他质量奖两大类。其中教学科研单位事业发展质量奖分8类,包括本科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国际化工作、财务工作、创新创业质量奖;其他质量奖分4类,包括党建、扶贫、机关部门管理质量和服务质量等质量奖。事业发展质量奖由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学研究院、人力资源部、发展规划部、国际交流合作部、财务处分别牵头组织评选推荐,每项理工类单位不超过3个,人文社科类单位不超过1个;党建质量奖由组织部牵头评选推荐,扶贫质量奖由工会(扶贫办)牵头评选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分党委(党总支)数的30%;管理质量奖由各单位申报,考评办牵头组织评选推荐,数量不超过考核单位数的2倍;服务质量奖根据满意度测评结果,党群、行政部门原则上各取前30%为候选单位,其他单位原则上取前20%为候选单位。机关职能部门管理质量奖为任务书中列入学校工作要点或权重较大的指标任务。个别未列入任务书的项目,由任务负责单位据实申报;多部门参与完成的指标任务,由牵头部门负责申报及绩效分配,学校组织评选。考评等级为A的单位不评选单项质量奖,获得3项以上(不含3项)单项质量奖的单位考核等级提升一档。
问:请介绍一下2019年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如何开展?
答:考评工作实行协同和分工负责机制。考评办负责考评工作总体组织协调,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及直属附属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评和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本科生院、研究生院、人力资源部、科学研究院、发展规划部、国际交流与合作部、财务处分别对本科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国际化、财务工作牵头组织实施考核;党建工作由组织部牵头实施考核,扶贫工作由工会/扶贫办牵头实施考核;信息化建设由党政办信息化推进办公室牵头实施考核,整改工作由纪委办公室牵头实施考核,督办工作由党政办牵头实施考核;责任清单及一票否决事项,由相应归口部门考核认定。在职能部门及直属附属单位业务考核中我们将通过评议组评议、满意度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测评,注重量化结果和工作效果。
考评办汇总考评结果,经过反馈、复核、领导小组审议、常委会审定等环节最终确定考评结果。学校纪委办/监察处还设立举报电话,受理对考核工作违规违纪问题的投诉与举报。
问:请介绍一下2019年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结果是怎么运用的?
答:考核等级为A档的单位,班子及成员年度评优可以优先考虑。考核等级为D档的单位或未完成年度经济指标的经营单位,单位不能参加单项质量奖评选,班子及成员年度不能评优评奖。未完成扶贫任务的或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年终进度不达标的单位,班子及成员年度不能评优评奖。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岗位任务考核的主要依据,并与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核拨挂钩,具体方案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