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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2020级)毕业设计(论文)盲审结果处理意见的通知

2024-05-15  审核人:  (已浏览)

各单位:

       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2020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本字〔2023〕176号),学校于5月6日至5月15日组织了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工作。

       本次盲审抽检比例不低于全校毕业设计(论文)总数的10%,2023年度盲审结果中“重做”占比最高的三个学院,分别按照15%,13%,11%进行抽查盲审。本年度共计按比例抽检558份论文,79人因中期答辩不合格进入盲审,合计盲审637份论文。经123位校内外相关专业的专家评阅,盲审最终结果将公布在毕设系统中。

       依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请各学院监督相关结论的盲审论文做好后期修改,完成修改说明书的填写及审核工作。

      一、结论为“适当修改”的学生。须填写修改说明书,由指导教师审阅合格后,在归档材料中一并提交。

      二、结论为“大量修改”的学生。须填写修改说明书,由指导教师审阅合格后报学院进行统一复审。各学院须在正式答辩开始前,组织由教学副院长、校督导等参与的复审工作(人数不少于3人)。复审情况及结果需有文字记录,参与专家需统一会签(可电子签,学院备案)。通过院系组织的复审后,学生方可参加首次答辩,修改说明书须与归档材料一并提交;复审不合格的按照“重做”对待。

      三、结论为“重做”的学生。须加强与指导教师交流,相关环节完成后进行论文修改,修改后的论文应经指导教师审阅合格后,由学院安排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组织答辩。结论为“重做”的学生不允许参加学院组织的首次答辩,延期答辩时间应与学院首次组织的答辩间隔30日以上,且在7月5日前完成。

      按照本年度总体进度,请各学院在5月24日中午12:00前报送最终答辩时间、地点,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答辩组织与归档材料要求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


本科生院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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