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接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为做好2013年我校青年教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师与国外知名大学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我校将于2013年3月20日前组织有意愿出国研修的教师申报《201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以下简称“全额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赴英国留学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符合《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 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3. 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外语水平未达标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
(二)类别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5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②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③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2010年3月20日以后毕业),年龄不超过40岁(197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四、申请时间及方式
1.我校网上报名受理时间:3月1日-3月12日;
请申请人务必于3月12日前根据本人情况,书写本人单位推荐意见一份(单位推荐意见不超过500字,模板见附件),并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电子版至yhfan@xidian.edu.cn。
2.人事处于系统后台审核,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3月13日-3月15日;
3.申请人打印纸质申请材料,并提交至人事处:3月18日-3月19日;
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
五、项目详细请查阅
http://www.csc.edu.cn/Chuguo/9c10e9e0ce3743c2a84028755b004524.shtml
六、应提交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由人事处在网报系统后台填写后,打印提交)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请申请人按以上顺序准备两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纸质材料用回形针或者小夹子装订,提交至人事处教师科(南校区办公楼Ⅰ区410室)。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录取结果将于2013年7月公布,录取通知将根据项目要求通过各受理机构转发或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发至人事处。
一经申请成功,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审批改派留学单位、留学国别和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的申请。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教师科联系。联系人: 樊永辉 电话:81891773
人事处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