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博士后> 新闻公告> 正文

关于申请2021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时间:2021/01/20浏览次数:

关于申请2021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及博士后人员:

按照《2021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相关内容及时间节点要求,现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3批特别资助(站前)和第14批特别资助(站中)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类型及金额

特别资助分为站前和站中特别资助两种类型。

(一)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资助标准为18 万元。

(二)特别资助(站中)是为了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 万元,社会科学15 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站前特别资助

1.年龄不超过35 周岁(1985年3月3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博士、2021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和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报。2021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其中,2021 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0年1月1日以后,且须2020年12月1日后进站。

3.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5.申请进入本单位相同一级学科的人员、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

6.入选人员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7.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 外交流计划赴外的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

8.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9.申报项目须为规定的研究方向,详见《2021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见附件)。

10.同时符合站前和站中申报条件的请申请站前资助,申报名额不受限制。

(二)站中特别资助

1.进站满4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0年12月1日之前进站;

2.申请人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

3. 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4.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5. 已获得过特别资助的博士后不得申报本次特别资助。

6. 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

7. 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8. 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站前特别资助

1. 自2月1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在线提交至设站单位。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2. 博士后申报截止时间:3月25日,请申请人在3月25日前完成线上填报工作。

(二)站中特别资助

1. 自2月1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设站单位。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2. 博士后申报截止时间:3月25日,请申请人在3月25日前完成线上填报工作。

四、相关说明

请申报人须仔细阅读《2021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并积极主动地与合作导师沟通交流,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申请书。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以下部门

招聘科

联系人:乌晶晶

联系电话:029-81891773

人事处

2021年1月20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