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博士后> 新闻公告> 正文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时间:2020/02/07浏览次数:

各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及博士后人员:

为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进一步推动博士后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号)要求,我校将启动2020年度博士后流动站综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

博士后流动站综合评估工作每五年开展一次,旨在加强流动站建设,建立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以评促进,推动博士后事业健康发展。

评估工作涉及每位在站博士后、合作导师、流动站,评估结果直接关乎流动站未来发展,有关人员务必高度重视,正确对待,按时并准确填报真实、完整、有效数据

二、评估范围

参加评估的单位为我校 “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军队指挥学” “数学” “仪器科学与技术”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三、评估工作安排

国家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进度安排为:

(一)工作准备阶段

时间:2020年1月18日—2月16日

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系统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下发文件,动员部署。

(二)数据填报与自查阶段

时间:2020年2月17日—4月30日,具体工作:

1、校博管办进入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在线填写“博士后工作评估数据”。

2、博士后流动站组织在站博士后人员凭办理进站手续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个人情况—在站期间成果”栏目下如实补充相关内容。

3、校博管办组织博士后合作导师(不少于5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在线填写博士后合作导师调查问卷。

4、校博管办根据博士后流动站日常工作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自我综合评价,系统上传盖章《博士后工作评价表》扫描件(附件一)。

(三)数据整理与核查阶段。

时间:2020年5月1日—2020年8月1日

省、自治区、 直辖市、军队系统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对参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数据反馈、评价汇总。

(四)数据统计与评定阶段。

时间:2020年8月1日—2020年9月31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汇总、处理评估数据,形成初步评估结果。

四、其他事项及工作要求

(一)评估结果的处理

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并将以文件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公开。

对于评估不合格的流动站,将自动取消其博士后招收资格,待其在站人员全部出站后自动注销设站资格。

(二)工作要求

1、所有流动站、相关学院及合作导师、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高度重视,逐层动员,组织大家充分学习有关文件,认真研究各项评估指标及其内涵,通过评估,力争优秀。

2、严格对待数据填报工作。本次评估形式以数据采集为主,所填数据应保证完全准确、真实、有效,按时上报,同时,注意涉密信息的处理,确保填报数据无涉密内容。

为不影响评估工作的整体进度,逾期上报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3、具体实施安排待开学后做统一部署。

附件一

人事处

2020年2月7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