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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9/02/28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年轻科研人员赴德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
     2019年度计划资助50人。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拟进站的2019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二)申请人应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三)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四)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五)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六)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遴选原则和程序
      (一)岗位需求
      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在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公布(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二)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照“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信息向所在或拟进站的博士后设站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下载区下载《The Application Form of “China and Germany Postdoctoral Exchange Program”》(简称《中德博士后申报表》)(附件2)。
      申请人向所在或拟进站的博士后设站单位提交《中德博士后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份。《中德博士后申报表》需用英文填写,主要证明材料需提交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采用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全部申报材料须制成电子版(5M以内),并刻制在1张光盘上,随纸介材料一同上报。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博士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提供校级答辩决议书);获得的所有学位中经过认证的成绩单(包括平均点GPA以及所有课程得分);英语或德语水平证明(例如剑桥高级英语证书CAE Certificate、雅思IELTS、托福TOEFL等);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版权页等;推荐信(至少两封推荐信)等。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申请人填写《推荐表》(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随申报材料于2019419日前交至人才招聘科。
      (三)确定资助人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对申请人进行预选,并由德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最终确定资助人选。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通知其申报单位,获选人员应在获选通知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赴德开展博士后研究。对于获资助人员中的拟进站博士毕业生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进站手续。如获选人员在2019年12月31日前未能获得博士学位,则自动取消获选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个人报送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单位需认真审核申报材料,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获选资格,并暂停该单位“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资格一年。
      (三)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四)申请人和申报单位需确保报送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将影响申报资格。
      (五)博士学位证书、成绩单、英语水平证明等须准备好原件或经过认证的复印件,在预选通过后提交。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六)人才招聘科联系方式
      地址:南校区办公楼411
      联系人:李攀
      电话:8189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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