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服务指南> 正文

新来人员户口办理说明

信息来源:时间:2017/05/02浏览次数:

2017年6起,我校新来人员可依据《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办事指南办理入户:

注:

新来人员正式入职后,在人事处开具在职证明,之后于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具体落户事宜。

保卫处户籍科网址:http://bwc.xidian.edu.cn/fwzn/hkbl.htm联系电话:029-88202961

(一)办理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设年龄限制),无论是否在就业择业期内,愿意在我市市区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人入户申请表及本人户籍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书;

2.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落居民家庭户的,提供申请人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建商品房小区的,还应提供物业企业开具的入住证明;落本市市区用人单位集体户的,提供该用人单位出具的入户介绍信;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

5.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办理落户,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入户人员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