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工、理、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学校执行国家有关涉外方针政策,归口管理学校涉外事务,制定和实施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校内各单位开展涉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的职能部门和服务机构。
鉴于学校国际化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外聘人员一般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6日
二、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仪表端正,身心健康;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语言表达能力和服务意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能全职到岗,服从岗位安排;
4.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数据分析、文档管理、PPT制作和公文写作能力,能够胜任各类文件和报告的起草、项目的协调推进等工作;
5.具有基本英语读写能力;
6.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待遇与考核
外聘人员一般岗位工作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具体参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外聘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程序
1.应聘人员将报名汇总表、简历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代表作等附件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应聘—姓名”为标题发送至电子邮箱dwhan@xidian.edu.cn;
2.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对应聘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审者进行笔试面试,确定考察人选;
3.考察试用两周,考察试用后根据试用期情况讨论决定聘用人选;
4.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后,签订一般岗位外聘人员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五、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我部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2.学校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后续手续,于半个月内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的,其录用资格自动取消。
六、联系方式
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29-8189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