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度青年教师挂职锻炼选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时间:2021/09/17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国家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推动科研创新,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青年教师赴国内重点研究机构、企业挂职锻炼的规定》(西电人〔2015〕77号),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1年度青年教师挂职锻炼选派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锻炼选派

(一)选派指标和要求

2021年针对专任教师前往国家大中型重点企业和国内知名科研院所挂职锻炼继续开展选派工作,选派具体要求如下:

1.挂职单位主要为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服务的国家大中型重点企业和国内知名科研院所。

2.选派人员原则上应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研究方向与挂职期间从事工作具有较高的契合度。

3.挂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个月。如因工作需要,经学院与挂职单位同意,可延长6个月,挂职时间最长不超过18个月。

4.挂职期间在挂职单位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3。

(二)工作具体安排

1.个人申请。申请挂职教师根据本年度教学、科研等工作时间安排,结合研究方向,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联系拟挂职单位,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挂职锻炼申请表》(附件1)报所在单位。

2.单位审核。对于申请挂职的教师,结合教师申请挂职单位层次和研究方向择优遴选。单位统一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挂职锻炼选派与认定人员汇总表》(附件2)报学校审批。

3.学校审批和公示。学校统一组织审批各单位教师的挂职申请,学校对确定的选派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组织实施。对于通过选派审批的教师,各单位与挂职单位、选派人员三方签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挂职锻炼协议》(附件3),报学校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派出。

二、挂职锻炼认定

(一)认定范围和形式

本次挂职锻炼成果认定范围为:经学校审批派出,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挂职期满的教师。

挂职锻炼认定以个人汇报的形式开展,汇报内容包括挂职期间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成效。

(二)工作具体安排

1.个人申请。申请认定的教师请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挂职锻炼鉴定表》(附件4),并提交工作成果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

2.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对申请认定人员填报的鉴定表和工作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统一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挂职锻炼选派与认定人员汇总表》(附件2)报学校审批。

3.学校审批和公示。对于申请认定的教师,学校统一组织挂职锻炼教师汇报答辩,由专家认定其在科技创新、服务区域经济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具体汇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学校对通过认定的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结果应用。通过认定的挂职锻炼经历在职称评审中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其他

申请挂职锻炼认定和选派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汇总表请各单于9月30日前送至人力资源部师资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hizike@xidian.edu.cn。

联系地址:南校区办公楼Ⅰ区412室师资科

联系电话:81891779


人力资源部

2021年9月17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