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设置
1.全职岗位
根据学科发展、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置华山杰出教授、华山领军教授、华山特聘教授、华山菁英教授、华山菁英副教授、华山准聘副教授等“华山学者”全职岗位。通过校内培育和校外引进优秀人才全职在校工作,实现各层次人才的接续提升。
2.兼职岗位
为聚合学校发展的外部力量,设置华山讲席教授、华山讲座教授/客座研究员等“华山学者”兼职岗位。聘请国内外同行认可的知名专家学者以非全职形式来校工作,发挥其在团队建设、人才培养、合作交流、协同创新等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延揽海内外学术精英为我所用。
3.礼聘教授岗位
为充分发挥本校退休知名专家在学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设置华山礼聘教授岗位。教学型礼聘教授主要承担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和前沿理论、负责专业与课程建设、指导青年教师等职责;科研型礼聘教授应在申报和完成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过程中起核心作用并取得标志性成果,承担指导团队进行具有重要意义的前瞻性研究,培养青年教师,推动学术梯队建设等职责。
二、遴选
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对满足条件的教师和引进人才逐步纳入“华山学者”岗位序列。现任校级领导不在遴选范围。
1.全职岗位
在“华山学者”各级全职岗位的申报中,校外引进人员全年均可提交岗位申请,经聘用单位审核推荐后,学校定期组织专家评议及评审,结果公示并经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履行聘用手续。
校内人员的遴选工作,学校每年组织一次,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人力资源部审核或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并经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履行聘用手续。
华山准聘副教授岗位主要面向新引进人员,引聘流程按照学校教师招聘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2.全职岗位
“华山学者”各级兼职岗位,全年接受申请。人选由校内合作教授提名,聘用单位根据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的需要予以推荐。经人力资源部审核、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履行聘用手续。
3.礼聘教授岗位
“华山学者”礼聘教授岗位人选由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推荐,经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审定。
三、聘用
“华山学者”岗位实行聘期制,一般一个聘期为六年。若聘期内达到高一级岗位的申报条件,可按照新的岗位重新聘用并签订合同。
对华山杰出教授、华山领军教授、华山特聘教授等岗位,由学校制定以人才引育、人才培养、基础前沿难题和核心关键技术突破为主的岗位职责和任务。具体任务由个人、聘用单位和人力资源部协商确定。
对华山菁英教授、华山菁英副教授岗位,由各聘用单位制定以人才培养、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前沿科技创新和关键技术攻关为主的岗位职责和任务,并予以重点培养和支持。
对华山准聘副教授岗位,由各聘用单位制定能够培养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的岗位职责和任务,并对青年人才的成长予以充分指导和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