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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陕西省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长三角片区产教融合联培基地(以下简称“长三角基地”)2024年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工程博士”)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确保2024年工程博士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排,本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具体机构如下: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执行院长

副组长:主管副院长

组员:各研究所负责人、博士生导师代表

秘书:招生干事

职责:根据学校政策,研究制定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审定考生复试资格、拟录取名单,复核考生申诉。组织综合复试小组进行培训,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程序规范合理。

2.纪检督查组

组长:纪委书记

组员:纪委委员、教授委员会代表

职责:全程监督招生复试实施流程,受理考生申诉、答复考生质疑,确保复试考核程序规范公正。

3.材料审核专家组

组员:不少于五位博士生导师

职责:按照本单位招生实施方案。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确定进入考核的考生名单。

4.综合面试小组

组员:不少于五位博士生导师

职责:对考生的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按考核结果排序。

招生联系电话:0571-22828365

监督举报电话:0571-82383781

监督举报邮箱:hzjw@xidian.edu.cn

三、招生计划

学校在卓越工程师学院设置2024年工程博士招生专项,依托长三角基地招收10名工程博士研究生,由本单位组织复试录取。

四、复试安排

1.资格审核

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考要求,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材料评议环节。

2.材料评议

本单位组织专家对报名成功自愿申请转至长三角基地并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材料评议,根据考生来源、科研项目经历、科技成果获奖、论文/专著、专利、其它成果等,按照评议结果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考核

本单位成立复试综合面试小组(不少于5人),负责考生的复试综合面试。每位专家独立评判打分(百分制)并填写复试综合面试记录表,取各面试专家给分平均值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60分以下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综合面试考核分为英文自我介绍及问答环节、PPT自述环节和专家提问环节。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复试答辩PPT,应包括个人情况、工程项目、关键工程问题、攻读博士研究计划以及其他支撑材料等。考生PPT自述环节时间不超过8分钟,专家提问环节时间不超过5分钟。答辩具体内容要求详见附件。

五、录取

坚持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复试综合面试成绩,顺次录取,考生根据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

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非定向考生须调取档案至本单位、定向考生须签订定向协议。

六、体检

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要求不合格。

七、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卓越工程师学院长三角基地网站(https://hz.xidian.edu.cn)公示10个工作日,纸质版申请材料同步在本单位(综合楼一楼研究生部)现场公示。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本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长三角基地。

卓越工程师学院长三角基地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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