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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改革部署,充分发挥学校电子与信息学科优势,主动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与杭州市萧山区共同建设的政校企协同发展的新型产教融合平台。研究院每年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规模在600人左右,专业方向包括: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程、控制工程与智能感知、集成电路工程、网络安全与信息对抗、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
研究院坚持面向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面向行业产业当前及未来人才重大需求,以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真问题”、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持为目标。为加快推动与行业企业的深度融合,特面向长三角区域企业和科研院所招募研究生企业导师。


一、企业基本要求
1、研究生产领域与研究院研究生专业方向相关;
2、年均产值2000万以上;
3、具有独立研发部门,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


二、企业导师条件
企业导师原则上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能够自觉地执行硕士生培养的有关规定,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治学严谨,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熟悉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有关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可担负指导硕士生的责任。原则上年龄在55岁以下。
2.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对于45岁以下的申请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10年以上研发或工程经历。
3.在申报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在本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
4.具有独立的科研能力与开发能力,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本人担任过项目/产品负责人或参加完成过2项以上的工程项目/产品研发。
5.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了解和掌握国家、学校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愿意为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做出努力和贡献。
6.特殊推荐的企业专家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企业导师职责
企业导师主要参与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负责指导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协助校内导师联合指导研究生的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答辩等学位工作中涉及的工程实际内容。


四、招募流程及聘期
1.请意向参加企业导师聘任的人员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企业导师申请表》,并会同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或任职证明等附件材料发送至邮箱:hzyjsb@xidian.edu.cn
联系电话:

0571-22828365(杨老师)

0571-22828353(胡老师)
2.研究院将组织相关领域(行业)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聘用。
3.企业导师聘期原则上为三年,聘期内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人,聘期考核合格且经本人自愿申请可进行续聘。
4.聘任期内,校外导师因身体、工作调动等原因不能继续胜任校外导师职责的,研究院需及时终止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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