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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陕西省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杭州研究院2023年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工程博士”)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

学校在卓越工程师学院设置2023年工程博士招生专项,依托长三角片区产教融合联培基地(以下简称“长三角基地”),招收5名工程博士研究生,由杭州研究院组织复试录取。

二、复试安排

1.材料评议

杭州研究院对报名成功并自愿申请转至长三角基地进行复试的考生进行材料评议,按照差额比例1:2.5,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纸质版申请材料同步在杭州研究院(综合楼一楼研究生部)现场公示。

请进入复试考生加入2023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工程博士招生考生QQ群:475591417。进群后更改为实名(姓名+考生编号后三位),后续相关通知将在群内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2.复试考核

考核以现场综合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周五)9:00-12:00,地点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钱农东路8号),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杭州研究院成立复试综合面试专家小组(不少于5人),负责考生的复试综合面试。每位专家独立评判打分(百分制)并填写复试综合面试记录表,取各面试专家给分平均值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60分以下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综合面试考核分为英文自我介绍及问答环节、PPT自述环节和专家提问环节。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复试答辩PPT,应包括个人情况、工程项目、关键工程问题、攻读博士研究计划以及其他支撑材料等。考生PPT自述环节时间不超过8分钟,专家提问环节时间不超过5分钟。答辩具体内容要求详见附件2。答辩PPT电子版须在5月25日12:00前发送至杭州研究院研究生部邮箱(hzyjsb@xidian.edu.cn)备案。

三、录取

坚持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复试综合面试成绩,顺次录取,考生根据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

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非定向考生须调取档案至学院、定向考生须签订定向协议。

四、体检

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要求不合格。

五、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杭州研究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纸质版申请材料同步在杭州研究院(综合楼一楼研究生部)现场公示。

六、申诉渠道

杭州研究院纪委对本次复试录取工作全程进行监督。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依程序向杭州研究院纪委申诉。

申诉电话:0571-82383781

申诉邮箱:hzjw@xidian.edu.cn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71-22828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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