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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单位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及相关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复试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分类选拔机制,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管理,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排,我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具体机构如下: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执行院长

副组长:主管副院长

组 员:各研究所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

秘 书:招生干事

职 责:根据学校政策,研究制定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审定考生复试资格、拟录取名单,复核考生申诉。组织各综合复试小组进行培训,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程序规范合理。

2.纪检督查组

组 长:纪委书记

组 员:纪委委员、教授委员会代表

职 责:全程监督招生复试实施流程,受理考生申诉、答复考生质疑,确保复试考核程序规范公正。

3.复试专家组

组 员:每组由不少于五位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副高职称以上专家组成。

职 责:负责考生的复试面试部分,包含综合知识考察和综合素质考察等。

招生联系电话:0571-22828365

监督举报电话:0571-82383781

监督举报邮箱:hzjw@xidian.edu.cn

三、招生计划

本单位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共计 519 个,其中含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指标16个。本次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具体如下表:

四、复试资格

报考我单位且初试成绩满足下列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复试。

具有复试资格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五、复试安排

1.差额复试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实施差额复试。除推免生外,所有统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役计划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2. 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形式: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复试地点:学校南校区/北校区(具体地点见官网后续通知https://hz.xidian.edu.cn/);

复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

2.1专业基础知识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1)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满分为4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150分)不予录取;

(2)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专业满分为15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60分)不予录取;

(3)085403集成电路工程专业满分1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分)不予录取;

(4)085404计算机技术专业满分1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分)不予录取;

(5)085408光电信息工程专业满分1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分)不予录取;

(6)085412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满分1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分)不予录取;

(7)085500机械专业满分100分,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分)不予录取。

具体内容包含:专业基础知识考察(见招生简章)。

2.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考核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其中,思想政治考核不计入综合面试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能力面试不合格的考生(综合能力面试成绩<60分)不予录取。

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3.同等学力

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前向我单位声明,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否则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4.复试流程

4.1资格审查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于3月26日12:00点前登录:https://jinshuju.net/f/luh2r2上传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材料须为扫描版(或清晰度高的照片),材料1~10务必整合到同一个PDF文档中(大小不超过10M),PDF文档须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审查”命名,原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材料11须以“考生编号-考生姓名-个人简历”命名。具体材料清单及顺序如下:

(1)本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3)已签名确认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4)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未获学位考生可不提供);

(5)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生也可提供档案中成绩单扫描件(应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如四级或六级英语证书;

(6)学业成果及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赛获奖、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毕业论文、能力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材料;

(7)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 6 门或 6门以上课程进修成绩单,以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

(8)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加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未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10)现役军人、国防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11)个人简历。

如有自愿放弃我单位复试资格的考生,仅需提交亲笔签名确认的《自愿放弃复试资格承诺书》(见附件3)。

注意:

证件不符或不符合复试条件者,不予参加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2心理测试

心理健康评测是研究生复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通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平台系统(以下简称“平台系统”)进行评测,测评结果作为研究生复试录取的重要参考。一志愿考生应于3月28日中午12:00前完成测评。调剂考生应在所通知复试时间的前一天完成。平台系统测评操作流程见附件4。

4.3专业基础知识笔试

本单位将按照分方向(专业)分批次组织笔试考试,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复试笔试时间为3月27日,地点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其他专业考生请关注卓越工程师学院长三角基地官网(https://hz.xidian.edu.cn/)通知。

4.4综合能力面试

本单位将按如下顺序分批次组织面试工作:

(1)第一批次:一志愿面试;

(2)第二批次:全日制调剂面试(如有需要);

(3)第三批次:非全日制调剂面试。

4.5其它复试说明

(1)复试工作预计3月27日左右开始,具体复试时间请及时关注卓越工程师学院长三角基地官网;

(2)复试通知在官网发布后,我单位会通过“商务短信快车”平台向相关考生发送短信提醒,请考生注意查收;

(3)每一批次的复试结束后,将在卓越工程师学院长三角基地官网公布复试结果。

六、调剂流程

如我单位全日制硕士一志愿复试录取存在缺额,可接收调剂考生。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及具体调剂政策另行通知。

我单位非全日制硕士志愿调剂政策另行通知。

请考生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卓越工程师学院长三角基地官网。

说明:对于已参加过本单位复试,但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我单位不再接收其任何调剂申请。

七、拟录取

1. 总成绩计算方法

1.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085401)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400)×1.2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085402)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50)÷1.5×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3集成电路工程(085403)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00)×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4计算机技术(085404)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00)×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5光电信息工程(085408)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00)×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6网络与信息安全(085412)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00)×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1.7机械(085500)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60%+复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满分100)×5×20%+复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5×20%。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合格的基础上,加试科目单科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满分100),视为加试合格,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作为录取参考。

2.录取规则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将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名,根据排名和各类(分专业)统考招生指标数,顺次拟录取,录满即止。

*特别说明: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复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初试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排序;如出现复试总成绩及初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则按照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排序,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英语。

3.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4.相关说明

4.1 考生待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一志愿考生待录取后由学校在中国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我校不再进行解锁。调剂考生在中国研招网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不再进行解锁。一志愿考生被其他招生单位在中国研招网“待录取”锁定后,不再列入我校拟录取名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2 因身体疾病等原因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请在待录取后向本单位提交申请,获批后报研招办,保留入学资格1年。

4.3 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须签订定向协议。

八、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要求不合格。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九、其他说明

1.考生须在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诚信参加复试考核,不将复试内容、考题信息向他人泄露或在网络传播,一经发现,按照考试违规处理,取消复试成绩。

2.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3.本单位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未尽事宜由长三角基地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长三角基地

202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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