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图书馆占座不文明行为的通知
各位读者:
临近期末,有不少同学选择来到图书馆自习,尽管图书馆座位供应尚且充足,但为保障公共秩序,现对占座行为作出限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图书馆内不允许以物占座。自公告发布次日九点起以馆内图书占座的,相关图书将被收回。私人物品在公共座位上闲置1小时以上则视为占座,经值班人员发现,无人物品将统一移送至吧台,如需认领,请凭个人身份证和学生证于每周一上午工作时间(8:30-12:00)联系图书馆值班人员登记领取。食品按垃圾处理,图书馆不承担任何损失责任。
温馨提示,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图书馆不负责保管。请广大读者自觉遵守图书馆管理规定,文明使用公共资源,共同维护图书馆良好阅览秩序。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图书馆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