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后勤保障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员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2019-12-13 16:11:34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西电人〔2019〕50号)文件精神,结合后勤保障部实际,经后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补充安排2019年度员工考核事宜如下:

    一、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坚持“注重实效、客观公正、激励先进”的原则。对考核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评,重点考核全年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的实绩。

    二、考核组织领导

    (一)保障部成立2019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曹 辉 李 波

    成 员:陈 峰 王晓辉 田 斌 马 博

    (二)保障部成立2019年度考核工作监督小组,由后勤纪委委员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陈 峰

    成 员:马 诚 曲国宾 徐永飞 贾建中

    (三)考核组织

    1.科级干部、中心正职人员考核由后勤保障部组织。

    2.中心副职及以下人员考核由各单位组织。

    三、考核范围

    (一)保障部除班子以外所有事业编制在编在岗员工。

    (二)保障部所有在册聘用人员(不含小时工、季节工、任务工)。

    (三)本年度上岗时间低于三个月(含三个月)的聘用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四)2019年退休的在编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四、考核办法

    (一)保障部科级干部、中心正职考核采用现场汇报、评委评分、小组议定的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

    (1)本人全年岗位工作情况汇报(质量管理述职报告);

    (2)评委提问。

    2.考核形式:现场汇报。汇报时间5分钟;提问时间2分钟。

    (二)各单位中心副职(含聘用中心副职、部长、财务人员)及以下在编人员的考核,由所在单位结合实际,考核方式自定,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

    (三)各中心聘用人员由所在单位结合实际,实施考核。其他单位聘用人员由综合办公室组织考核。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填写考核表

    所有参加考核人员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度考核表(管理教辅类)》(附件2)。

    (二)考核时间地点

    1.保障部对科级干部、中心正职人员考核。

    考核时间:2019年12月16日上午9:00

    考核地点:南校区后勤保障部210会议室

    2.2019年12月16日下午16点以前,各部门完成本单位自聘中心副职及以下在编在岗员工及聘用员工的考核工作。

    (三)上报考核结果

    1.各单位对考核范围内的人员考核情况进行统计与汇总,将纸质版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度考核表(管理教辅类)》(附件2)《后勤保障部2019年度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3、附件4)《后勤保障部2019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附件5)经中心正职审核、保障部分管领导确认后,报送至105办公室,电子版的年度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3、附件4)、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附件5)发送至电子邮箱zhangn@xidian.edu.cn。

    2.所有考核结果汇总后,提请后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3.保障部考核为优秀等级的在编人员,将作为评定学校优秀人选上报。

    六、负面清单

    (一)年度内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取消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和事故责任人的优秀评选资格。

    (二)年度内发生过影响学校和保障部声誉的责任事件,取消事件责任人及相关管理负责人的优秀评选资格。

    (三)年度内因工作质量及任务完成情况,受到学校或保障部工作处罚的单位,取消该单位负责人的优秀评选资格。

    (四)全年旷工3天以上,请事、病假超过15天以上的人员,不得被评为合格以上考核等级。

    (五)年度内工作发生违章违规的人员,不得被评为合格以上考核等级。

    (六)年度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评定等级,参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处理办法》(西电人〔2016〕12号)文件执行。

    七、考核等级

    本年度考核等级执行学校考核等级标准,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其中,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数应不超过本单位实际考核人数的13%,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员,各中心应作出书面说明。

    注:后勤保障部优秀等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八、考核结果运用

    (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59)有关规定,次年1月起上调一级薪级工资。

    (二)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第十六条规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其他事宜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九、相关说明

    (一)本年度岗位变动人员由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

    (二)因病、事假等情况未出勤者,考核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请销假暂行规定》(西电人〔2015〕79号)、《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校人字〔2001〕115号)文件办理。

    (三)长期病假吃劳保的在编人员考核,由本人所在单位出具报告,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统一处理。

    (四)凡未按保障部规定或者相关合同协议要求返还工资、上缴利润的单位和个人,不予考核,个人不上调薪级工资;工资返还之后方可参与上调薪级工资,过期不补。

    (五)各单位应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对本单位不在岗“吃空饷”人员进行统计,并将有关情况统一上报保障部考核领导小组。

    (六)各单位负责人加强对本单位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按要求时限和程序顺利完成。对组织不力、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考核工作混乱、结果显失公平,或者产生其他不良影响的,对部门负责人已评定等级予以降档,引起严重不良后果的,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实施责任追究。

    (七)考核结果仅作为年终绩效分配的参考。

    (八)本通知未尽事宜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咨询电话:029-81892892

    附件:1.后勤保障部优秀等级名额分配表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度考核表(管理教辅类)

    3.后勤保障部2019年度在编人员考核信息汇总表

    4.后勤保障部2019年度聘用人员考核信息汇总表

    5.后勤保障部2019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


    后勤保障部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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