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下午,国有资产管理处党支部在南校区办公楼414会议室举办了党史学习教育会(第七讲)。本次学习教育会由支部书记禹得水主持,国资处处长于海涛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全文内容,并分享了学习心得。校长助理林松涛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支部学习,国资处全体支部党员参加了会议。
学习会上,支部党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支部委员结合学习总书记讲话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由禹得水带头,就党史学习进行了研讨交流。禹得水谈到:各党员同志应结合个人工作内容,结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及建党100周年等艰辛历程,应深刻认识到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在工作中应认清自己的工作岗位及工作责任,发挥中国共产党员带头先锋作用。
林松涛结合党史学习内容分享学习感想,他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五个启示”与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一脉相承,其核心包括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同时要营造平和稳定的国内外部环境等。他指出,作为高校管理人员,我们应结合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办好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高等教育。国资处党支部全体党员更应该将工作落到实处,以师生为中心,把立德树人、服务育人视作义不容辞的职责与责任。加快职能转变,不断推进国资工作的 “四化”,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专业化知识、国际化视野加强国资监督与管理,提升国资服务水平,为促进学校现代化管理添砖加瓦。最后,他强调支部党员同志要进一步加强廉洁教育,在重要领域、关键岗位上树牢底线思维,要保持自警、自省,规范、有序、创新的完成好国资管理工作。
通过本次学习教育,进一步加深了党员同志对辛亥革命历史的认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继承和弘扬辛亥革命精神,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学习教育会结束后,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及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国资处党支部进行了支部书记改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