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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开具住房证明
发布时间:2017-04-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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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卡通前来办理;
2.
教职工委托他人开具住房证明,携带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和一卡通前来办理。
3.
办理地址:南校区行政楼
724
联系电话:
8189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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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办理离校退回住房相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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