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2023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1.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用于优秀研究生基本科研能力的培养提升,支持研究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提高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培育创新型人才,资助期1年,研究周期: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2.请各学院确定一名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1个基本科研业务费类项目,参与项目合计不得超过3个。已有基本科研业务费在研项目或未按要求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3.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立项。项目须以科研项目形式申报,立项项目将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鼓励各单位进行经费配套,项目的立项、实施、结题等完成质量和培养成效将作为各单位下一周期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工作要求
1.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对象为全体在校在籍非定向研究生,原则上优先资助博士研究生,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多只能获得一次该项目的资助。
2.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鼓励研究生围绕聚焦科学前沿探索和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开展创新研究,鼓励交叉学科的融合与互动。一般项目鼓励研究生结合所学专业和个人兴趣进行自由探索,重点资助创意新颖、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的研究项目。重点项目数应至少占总项目数的三分之一,理工科重点和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一般应分别为2万元和1万元,人文社科重点和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一般应分别为0.5~1万元和0.1~0.5万元。
3.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研究成果需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supported by“the Innovation Fund of Xidian University”)。
三、系统申报
1.立项项目负责人需在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系统填报项目申请书、任务书。系统填报说明见附件1。
2.项目初审单位选择“研究生院”。
3.项目类型选择:理工科项目选择“研究生创新基金(理)”;人文社科项目选择“研究生创新基金(文)”。
四、提交材料
请于3月2日前将申请书、任务书、资助清单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点建设与质量办公室(南校区行政主楼70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engzhicun@xidian.edu.cn。纸质版材料用回形针或长尾夹装夹,请勿装订。
注:纸质版申请书、任务书中的“项目承担单位”即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项目管理部门”为研究生院。
联 系 人:葛持恒 冯治存
联系电话:81891077
附 件:1.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系统填报说明
2.2023年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清单
(附件另行发送)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