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要求及流程变动说明
各位导师:
9月份助研津贴将于近日开始提交,经与计划财务处、科学研究院细致沟通、讨论研究,决定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科研劳务费管理规定(试行)》(西电科〔2023〕49),对助研津贴发放要求及流程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助研津贴属于科研劳务费的一种,应严格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科研劳务费管理规定(试行)》的各项条款进行发放。
二、导师每月20日至30日通过助研津贴管理系统提交发放申请(2月和8月不安排发放),次月月初由计划财务处统一发放,计入次月发放的科研劳务费。补发助研津贴按照实际发放时间计入科研劳务费,补发助研津贴时,不得与当月正常发放的助研津贴使用同一张经费卡。
三、导师发放助研津贴及其他科研劳务费年度总额硕士研究生不超过6万元,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2万元。
四、导师对单人单次发放助研津贴超过5000元(含)的,须附情况说明,经二级单位审核后,提交至研究生奖助管理办公室。目前,助研津贴管理系统正在优化线上审核功能,之后将实现线上办理。系统功能实现前,请各位老师提交纸质版情况说明。
五、本月,助研津贴管理系统新增科研劳务费发放承诺弹窗功能,经项目负责人确认提交,即视同承诺已知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科研劳务费管理规定(试行)》及发放项目对应的国家及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联系人:王松
联系电话:029-81891316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