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对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招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试
初试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初试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
具体考场安排,预计将于考前两天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考生
二、复试
满足我校进入复试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参加由报考学院组织的复试考核。复试时间拟定为4月下旬,具体的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由学院另行通知。
学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在拟录取后开展实施。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及体检结果进行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五、其他
其他事宜见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研招办咨询电话:029-8189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