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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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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办理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6日 11:59 来源: 点击:

1.个人档案转调(邮寄档案请务必使用EMS)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将个人档案转调至我校录取学院。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需要转调个人档案(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非在职考生需要转调个人档案至我校拟录取学院)。

2.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就业考生)

所有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请与拟录取学院联系,由定向培养单位与拟录取学院签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定向培养单位、拟录取学院和考生各持一份。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3.组织关系转接(非在职考生)

①党员组织关系:原组织关系隶属于陕西省内的党员新生,通过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转接党组织关系。原组织关系隶属于陕西省外的新生党员,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或持纸质介绍信和身份证入学后转接组织关系。

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XXX学院委员会”(例如: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委员会),去往党组织填写:”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XXX学院委员会”(例如: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委员会)。

②团员组织关系:团员新生通过本科所在学校智慧团建系统转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录取学院团委。

4.户口迁移(非定向考生户口是否迁移由考生自行决定,定向考生不予迁移)

户口迁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姓名完全相同,迁移原因必须为“大、中专招生”或“升学”,出生地和籍贯必须详细到省市区(县),迁移证右下角加盖的派出所“户口专用”圆章必须清晰可见,如迁移证有改动,须在更改处加盖“户口专用”圆章。

5.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待国家录检结束后发放,发放方式可选择自取或邮寄,请拟录取考生于即日起至7月2日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完善并确认取件方式、邮寄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逾期未确认的考生将默认取件方式为邮寄,邮寄信息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6.其他

学费缴纳、申请贷款等按照研究生奖助办公室相关要求进行,入学报到等相关事宜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附件:调档函自助打印,录取通知书通讯地址确认操作流程

1.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请使用谷歌浏览器):https://yjspt.xidian.edu.cn/gsapp/sys/wdyjsbm/entrance.do

选择2023年博士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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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后进入博士招生服务系统,输入手机号码及密码进行登录。

首次登录点击忘记密码,选择对应的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手机号、验证码,点击下一步。根据提示的密码规则,输入新密码,点击完成,修改密码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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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入系统后选择录取模块进行调档函打印(定向就业考生不需要下载调档函),同时须进行录取通知书邮寄通讯地址确认,选择取件方式,勾选后进行提交。(注:地址确认后不可修改,请慎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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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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