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现就招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培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
(一)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
(二)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三)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少数民族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少数民族毕业生。
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确认的责任主体,考生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考资格后,方能报考骨干计划。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6个(其中工程博士2个),按照正常报考录取情况落实到对应学院和专业。
四、报考条件及流程
报考基本条件和要求按照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相关要求执行,具体申请要求详见报考学院申请考核方案。
1.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报名并缴纳报名费,考试方式选择“普通招考”,专项计划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类别选择“定向”。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报考学院提供纸质版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及支撑材料,并提供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2.网上确认
按照学院要求进行网上确认,审核考生资格及相关支撑材料。
注意事项:未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未提交纸质版报考登记表及支撑材料、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均为报名未成功,无法进行后续复试录取。
3.录取要求
骨干计划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招生、培养、管理标准。拟录取考生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五、相关通知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2023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的通知已发布,后续报名确认、复试录取等请查看报考学院网站相关通知,如有疑问可咨询报考学院或研招办,点击查看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