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研究生:
学校将于近期联合中国银行融鑫路支行开展2019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资格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应具备的基本资格:
1.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2.本年度未申请并获批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3.通过“绿色通道”缓交学费的研究生。
二、贷款对象
1.2019级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新生;
2.其他年级在2019年度首次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研究生。
三、贷款所需材料
计划申请贷款的研究生,即日起至10月20日可登陆研究生系统(旧)提交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并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研究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一份(需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上半部分为学生证,下半部分为身份证正反面),如果新生学生证暂未发放,可使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代替;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
3.还款账户(中行借记卡)的复印件;
4.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原件一份;
申请书统一使用A4白纸,用碳素墨水钢笔或黑色签字笔手写,内容要点:(1)抬头:中国银行西安融鑫路支行;(2)提出贷款意向;(3)说明自己和家庭基本情况、经济状况以及造成经济困难原因;(4)学生本人作出诚信申请、按规定使用贷款、按期还款承诺;(5)本人签名、书写日期。
5.每人准备牛皮纸档案袋一个,将上述材料装在档案袋内,并将打印有学生个人信息的A4纸贴在档案袋正面(个人信息模板见附件3)。
四、学院初审
10月21日-23日各学院辅导员需登陆研究生系统(旧)审核助学贷款申请,主要审核要点如下:
1.贷款信息需要按照要求填写;
2.附件材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个人承诺栏内容必须按照提示手写,并且需要学生本人和家长签字。
五、其他说明
1.中国银行西安融鑫路支行计划于学院初审结束后到校与申请贷款的同学签订贷款协议,请各位研究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登陆研究生系统(旧)提交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相关后续工作另行通知,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微信公众号“西电研究生”以及辅导员的通知;
2.贷款额度分为两档,博士研究生、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照每年12000元的标准申请贷款;其他硕士研究生统一按照每年10000元的标准申请贷款,贷款到账之后,财务处会扣除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将退还至同学们的中行卡。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