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关于选聘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的通知
研字〔2019〕68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2019年教育部巡视整改工作反馈意见,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研究生与大学生身份相同、年龄相近、专业相通的优势,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西电研〔2015〕14号)精神,学校将遴选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学有余力的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简称“研辅”)。2019年申请选拔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时间安排
9月10日前,研究生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9月15日各学院汇总申请表并提交研究生工作部。
9月25日前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会同各学院开展选拔工作,并将拟聘用的研辅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确定最终聘任名单,研究生与设岗学院签订聘用协议。
二、相关事项
1.应聘研辅的研究生必须是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中共党员。
2.研辅在岗时间一般不少于2学年,即在岗位时间至少从2019年9月~2021年7月;2019年7月聘期满2年的研辅,经学生所在学院、聘任学院和研究生导师同意,可以续聘。
3.本年度计划聘任研辅人数不少于12名。
4.研辅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岗位津贴等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附件: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申请表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担任学生辅导员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