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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海泰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5日 17:58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2016年“海泰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海泰奖学金”是由陕西海泰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设立,旨在支持教育事业,加强校企之间的联系,鼓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服务社会。根据我校与海泰公司的协议,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2016年“海泰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针对博士研究生,海泰奖学金申请条件如下:

1.三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

2.第一学年课程成绩排名应在本年级前30%

3.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过SCIEI检索的学术论文;

4.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和科技竞赛名次者优先;

5.思想端正,无不良嗜好、处分记录、学术不端或造假行为等。

(二)针对硕士研究生,海泰奖学金申请条件如下:

1.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

2.第一学年课程成绩排名应在本年级前15 %

3.SCIEICPCIISTP)检索期刊以及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有学术论文者优先;

4.主持或参与校级以上科研项目、取得校级以上科技奖和科技竞赛名次者优先;

5.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优先;

6.思想端正,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无不良嗜好、处分记录、学术不端或造假行为等。

、奖励金额和人数

学院

推荐人数

最终获奖

等级及金额

备注

博士

硕士

经济与管理学院

0

2

博士2人硕士4

特等1人,10000元;一等2人,每人8000元;二等3人,每人5000

各学院推荐候选人,最终获奖人员由海泰公司评审决定。

数学与统计学院

1

2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1

1

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

1

1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1

1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2

1

、评选程序

1215-18日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海泰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导师推荐信并附上研究生成绩单;

1219日学院奖助工作管理委员会对本院的申请学生是否符合评选标准进行审核,确认拟推荐候选人;

1220各学院将《“海泰奖学金”申请候选人提名汇总表》(附件2)连同学生个人申请材料(申请表、导师推荐信、成绩单以及各种相关的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至研究生奖助办公室,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工作部邮箱:yjsgzb@xidian.edu.cn

1221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报送名单进行复审,并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及个人材料提交至海泰公司,由海泰公司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各学院候选人进行评审,最终确定获奖人选。

附件:1.“海泰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海泰奖学金”申请候选人提名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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