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各学院:
为了激励和引领广大研究生厚植家国情怀、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校长奖评选管理办法》(西电研〔2022〕19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研究生“校长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所有在籍注册的优秀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研究生校长奖每年评选名额不超过5名,获奖者中须同时包含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奖励4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奖励30000元。研究生校长奖提名奖每年评选名额不超过7名,每人奖励8000元。
三、评选条件与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和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3.认真学习,专心科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热心参与志愿服务工作;
4.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优秀共产党员”等个人荣誉称号(不含奖助学金荣誉)。当年入学新生不受本款限制。
(二)评选标准
1.政治素质过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思想品德高尚。严于律己,品行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优良,乐于奉献,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3.学业成果优异。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崇尚科学,遵守学术道德,科研成果突出;对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4.带头作用突出。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比赛、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突出,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研究生“校长奖”申请表》(附件1)、申报材料(附件2)和证明材料(附件3),材料提交截止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2.学院推荐
10月31日前,各学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选工作,确认1名拟推荐候选人,在全单位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拟推荐候选人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奖助管理办公室(行政楼704),并将申请表的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邮箱:jzjdts@xidian.edu.cn。
3.学校评审
11月24日前,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研究生‘校长奖’”候选人优秀事迹展播,组织校级评审。校级评审分为初审和终审两个阶段。
(1)初审阶段
①评委组成
由各候选人所在学院推荐本单位领导、教师代表和辅导员代表各1名,以及部分学校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
②评审程序
采用书面评审。学校组织评委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委投票结果与学生类别评选出不超过12名研究生进入终审,其中须同时包含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且均不少于3人。初审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入选者的申报材料,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择期组织终审。
(2)终审阶段
①评委组成
由各候选人所在学院推荐1名本单位领导、2名教师代表、1名辅导员代表和2名研究生代表,以及部分学校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担任。
②评审程序
采用答辩评审。由学校组织评审会,分为个人展示、师长助力和现场问答三个环节。根据评委现场投票结果与学生类别确定研究生校长奖拟推荐候选人和研究生校长奖提名奖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4.表彰奖励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请校长办公会审定。并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年表彰大会上对获奖研究生进行表彰。
五、其它说明
1.校长每年可亲自提名研究生校长奖候选人1名,直接进入校级评审终审阶段,不占用相关单位推荐指标。
2.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学术不端等情况,则取消候选人资格,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资格后不予递补。
3.研究生校长奖和其他奖学金可以兼得,且成果可以复用,研究生在同一学历阶段内,只能获得一次研究生校长奖。
4.所有参评成果必须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必须为主要作者或完成人。
5.获奖人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因个人言行对学校声誉造成影响的,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已发放的证书及奖金。
6.学校监督投诉电话:029-81891316,学校监督投诉邮箱:jzjdts@xidian.edu.cn。
附件: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校长奖”申请表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校长奖”申报材料模板
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校长奖”证明材料封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