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博士研究生潜心开展高水平创新性研究,提升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学校设立了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基金并制定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基金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按照《实施办法》要求,现开展2023年秋季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基金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入学第三年或第四年的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研究生(从博士入学时间开始计算);
(二)入学第四年或第五年的直接攻博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学位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对于学位论文选题有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支撑的,予以优先资助。
(三)已完成博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论文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研究成果特别突出。
(四)涉密和以外文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不得申请本资助。
三、申报名额
按照《实施办法》中关于资助人数的规定,2023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基金拟资助不超过34人(春季17人,秋季17人),2023年秋季各学院申报资助名额见附件1。
四、成果要求
(一)论文贡献度认定依据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期刊目录(2023年)》(西电学科〔2023〕2号)适用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发表论文的认定工作,此日期前发表的论文仍按原对应目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期刊目录(2021年)》(西电学科〔2021〕4号)认定,已认定论文不再重新认定。两版目录以下均简称《高水平期刊目录》。
(二)理、工、军事类学科
1.入学第三年(直接攻博研究生入学第四年)申请的博士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水平期刊目录》中理工类1类贡献度期刊/会议上发表(录用)1篇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2)在《高水平期刊目录》中理工类2类贡献度期刊/会议上发表(录用)2篇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3)在《高水平期刊目录》中理工类2类贡献度期刊/会议上发表(录用)1篇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1项(国家级排名前五,省部级排名前三);
②获得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2项(本人排名第1或导师排名第1本人排名第2);
③向国际或国内标准化组织提交并进入标准会议讨论的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标准化提案1项(本人排名第1或导师排名第1本人排名第2);
④在研究生高水平学科竞赛中获得国际及国家Ⅰ、Ⅱ类最高奖或一等奖1项(本人排名前3);
⑤在参与我校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重要创新性贡献,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及成果已通过鉴定,而且学位论文的内容为该成果的主要内容,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不少于5位(院外至少2位)的专家组进行审定确认。
(4)取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独创性、颠覆性研究成果,需经不少于5位(校外至少1位)由博导组成的专家组联名推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不少于7位(院外至少2位)的专家组进行鉴定确认。
2.入学第四年(直接攻博研究生入学第五年)申请的博士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水平期刊目录》中理工类1类贡献度期刊/会议上发表(录用)1篇和理工类2类贡献度期刊/会议上发表(录用)1篇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2)在《高水平期刊目录》中理工类2类贡献度期刊/会议上发表(录用)3篇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3)在《高水平期刊目录》中理工类1类贡献度期刊/会议上发表(录用)1篇或理工类2类贡献度期刊/会议上发表(录用)2篇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1项(国家级排名前五,省部级排名前三);
②获得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2项(本人排名第1或导师排名第1本人排名第2);
③向国际或国内标准化组织提交并进入标准会议讨论的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标准化提案1项(本人排名第1或导师排名第1本人排名第2);
④在研究生高水平学科竞赛中获得国际及国家Ⅰ、Ⅱ类最高奖或一等奖1项(本人排名前3);
⑤在参与我校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重要创新性贡献,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及成果已通过鉴定,而且学位论文的内容为该成果的主要内容,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不少于5位(院外至少2位)的专家组进行审定确认。
(4)取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独创性、颠覆性研究成果,需经不少于5位(校外至少1位)由博导组成的专家组联名推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不少于7位(院外至少2位)的专家组进行鉴定确认。
(三)管理、经济、人文类学科
1.入学第三年(直接攻博研究生入学第四年)申请的博士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水平期刊目录》中理工类1、2、3类、人文社科类1类贡献度期刊/会议上发表(录用)2篇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2)在《高水平期刊目录》中理工类1、2、3类、人文社科类1类贡献度期刊/会议上发表(录用)1篇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出版15万字以上与学位论文选题有关的专著1部;
②在参与我校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重要创新性贡献,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及成果已通过鉴定,而且学位论文的内容为该成果的主要内容,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不少于5位(院外至少2位)的专家组进行审定确认。
(3)取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独创性、颠覆性研究成果,需经不少于5位(校外至少1位)由博导组成的专家组联名推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不少于7位(院外至少2位)的专家组进行鉴定确认。
2.入学第四年(直接攻博研究生入学第五年)的博士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水平期刊目录》中理工类1、2、3类、人文社科类1类贡献度期刊/会议上发表(录用)3篇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2)在《高水平期刊目录》中理工类1、2、3类、人文社科类1类贡献度期刊/会议上发表(录用)2篇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出版15万字以上与学位论文选题有关的专著1部;
②在参与我校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重要创新性贡献,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及成果已通过鉴定,而且学位论文的内容为该成果的主要内容,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不少于5位(院外至少2位)的专家组进行审定确认。
(3)取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独创性、颠覆性研究成果,需经不少于5位(校外至少1位)由博导组成的专家组联名推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不少于7位(院外至少2位)的专家组进行鉴定确认。
五、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
(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申报优博资助的成果要求和名额分配进行评议,初评选出申报人员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不得超额申报)。
(三)申报人员答辩汇报及专家评审。申报人员现场答辩,经专家评审,评选出资助人员。
(四)公示。
六、提交材料要求
(一)提交材料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基金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word)和纸质版1份,纸质版需导师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签字后方可提交;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基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word)和纸质版1份,纸质版由学院统一汇总并加盖学院公章;
(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申请人员情况表》(附件5)电子版(excel);
(4)论文检索证明和录用通知(需导师签字)等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
(二)提交时间
2023年10月13日之前将上述电子材料发至邮箱:xinyuliu@xidian.edu.cn,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南校区办公楼706房间)。
联系人:刘曦予
联系电话:81891129
附件:
1.2023年秋季优博资助申报名额分配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基金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
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基金申请表
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基金申请汇总表
5.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申请人员情况表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