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3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时间 |
各阶段完成截止时间 |
2023年第一次会议 |
6月21日 |
填报学位申请系统:4月30日 |
答辩:5月31日 |
抽查评估出名单:6月2日 |
分委员会会议:6月15日 |
2023年第二次会议 |
9月22日 |
填报学位申请系统:8月15日 |
答辩:9月10日 |
抽查评估出名单:9月11日 |
分委员会会议:9月15日 |
2023年第三次会议 |
12月27日 |
填报学位申请系统:11月15日 |
答辩:12月10日 |
抽查评估出名单:12月11日 |
分委员会会议:12月15日 |
二、申请学位成果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要求,按照博士入学时间对照相关规定执行,也可按照博士入学时间之后学校规定的成果要求执行。学校现行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要求有: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基本要求方案(2012版)》(适用于2014年春及之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2014年修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发布各学院(学科)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及发表学术论文参考目录》(适用于2019年春及之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
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2018年修订)》(适用于2020年春及之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
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2020年修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2020年修订)>的补充规定》(适用于2020年秋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研究生)
(二)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要求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2014年修订》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发布各学院(学科)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及发表学术论文参考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学位论文预答辩要求
2014年秋及之后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在提交博士学位申请前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规范性检测工作。纸质版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在提交学位申请时提交。硕士研究生是否进行预答辩由学院自行要求。
四、学位论文规范性检测要求
学位论文规范性检测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检测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学位论文规范性检测通过后方可提交送审学位论文,检测相关要求遵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实施办法》执行。学位论文检测的总体文字重合百分比及各章节文字重合百分比指标:
1.博士学位论文检测通过标准:
理工、军事类:总体文字重合百分比不高于10%,各章节文字重合百分比不高于20%。
人文、经管类:总体文字重合百分比不高于15%,各章节文字重合百分比不高于25%。
2.硕士学位论文检测通过标准:
理工、军事类:总体文字重合百分比不高于15%,各章节文字重合百分比不高于30%。
人文、经管类:总体文字重合百分比不高于20%,各章节文字重合百分比不高于30%。
五、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要求
(一)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审和答辩遵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执行。答辩日期一经确定,答辩委员会秘书至少应在答辩前3天到学院及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答辩审批。
(二)学术硕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审和答辩遵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执行。
(三)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论文评审至少须由3位专家进行评阅,其中2位评阅人以“双盲”形式评阅。2位“双盲”评阅人中,其中1位应来自企业/行业或从事相关技术工作。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至7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包含1位论文评阅人,至少应有1位来自企业/行业。答辩日期一经确定,答辩委员会秘书至少应在答辩前3天到学院及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答辩审批。
六、学位论文抽查评估要求
研究生院在答辩结束后组织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工作,对于新导师和省、校两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学位论文的导师指导的学位论文,将加大抽查比例。抽查评估工作包括学位论文评审和学位论文规范性检测,具体工作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七、答辩后论文提交要求
学位论文未被抽查的学位申请人员,抽查评估名单公布后即可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学位申请人员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的同时,向学院提交5本纸质版学位论文,其中1本提交校档案馆,4本提交校图书馆。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合格的学位申请人员,按照专家意见修改论文并填写审定单,经导师签字确认并提交学院后,方可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
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要求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学位申请,作出是否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决定,学术学位报所归属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若无归属学部,直接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专业学位报专业学位类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专业学位类别学位评定分委员审核专业学位类别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学位申请,作出是否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决定,报校学位委员会审批。
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负责建设一级学科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学位申请,作出是否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决定,报校学位委员会审批。
九、证书发放
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统一打印制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后的3个工作日内发至各学院。学院负责张贴照片、加盖印章并发放。
十、其他事项
(一)申请学位的相关表格材料请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授予”栏目“资料下载”下载: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申请学位相关资料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申请学位相关资料
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申请学位相关资料
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申请学位相关资料
5.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申请学位相关资料
6.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硕士申请学位相关资料
(二)本次使用的学位论文模板为2015年修订版,请学位申请人员严格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模板(2015年修订版)》要求撰写论文。
(三)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合理安排并公布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确保2023届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研究生学位申请登录系统流程图
2.硕士研究生(MBA、MPA、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相关事项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月4日
附件1
研究生学位申请登录系统流程图
申请学位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学位申请人员、导师、学院管理员及答辩秘书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如下:
注:硕士研究生是否预答辩由各学院自行规定;2014年秋及之后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完成预答辩后提交学位申请。
附件2
硕士研究生(MBA、MPA、同等学力)申请学位
相关事项
一、提交材料
1.学位论文提交申请表
2.聘请导师登记表/聘请硕士学位论文导师协议书(适用于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
3.硕士学位审批书
4.学位论文软、硬件验收表
5.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将复印件粘贴在学位审批书指定处)
6.在校期间成绩单(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打印;MBA、MPA在MBA中心打印)
7.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
8.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报告表
9.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情况表
10.学位论文盲审评阅书2份(论文编号处请不要填写)
11.硕士学位论文(盲审格式)2本(学位论文封皮在所在学院领取)
二、申请流程
1.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通过的研究生,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务必在各学院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到所在学院办理相关学位申请手续。
2.学位论文盲审结果返回并通过后,交1本论文至所在学院进行明审。
3.所有评阅意见返回并通过后,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导师安排好答辩委员会后由答辩秘书到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办理答辩审批手续。
4.答辩结束后,向学院提交个人证件照纸质版1张(2寸),和电子版。电子版照片要求:像素480×640,大小50K以内、照片背景为蓝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