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春季优秀博士研究生
延长期资助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延长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西电研〔2014〕10号)精神,学校决定近期开展2021年春季优秀博士研究生延长期资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2017级秋季普通招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二)2017级秋季硕博连读研究生(仅限硕士入学时间为2015年)。
二、资助标准和时间
优秀博士研究生延长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1600元,资助时间从2021年3月起,最长资助时间不超过6个月。申请者如在资助期内申请博士学位,资助时间则从2021年3月起至博士学位论文提交的次月止。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修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学分并通过中期考核;
(五)研究成果达到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提交材料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延长期资助申请表》电子版(Excel)和纸质版1份,纸质版需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方可提交;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延长期资助申请汇总表》电子版(word)和纸质版1份,纸质版由学院统一汇总并签字盖章;
(3)成绩单、中期考核报告表、论文检索证明和录用通知等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
(二)提交时间
申请者将申请材料交至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于2021年3月25日之前将电子材料发至邮箱:xychen@xidian.edu.cn,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南校区办公楼706房间)。
五、相关说明
(一)本资助旨在资助第四年无奖学金评定资格的优秀在学博士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提交申报材料。
(二)本资助旨在支持博士研究生潜心研究,多出优秀成果,申请2021年6月授予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在本资助范围内。
(三)本资助的申请条件之一是“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达到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没有达到要求者请勿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陈晓莹
联系电话:81891129
附件: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延长期资助申请表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延长期资助申请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