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关于开展第四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工程教指委〔2016〕39号)文件精神,教指委决定于2016年在全国各培养单位中开展第四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现将我校本次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获得2015年度“校级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荣誉称号的24位工程硕士毕业生。
2、其他在实习实践环节取得突出成果的2016年度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于2016年11月15日之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所有报送材料均为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版。
1、《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附件二):本表由申报人本人填写,校内外导师签字后提交。
2、《实习实践成果陈述报告》(附件三):本表由申报人本人撰写并提交。申请人须将实习实践期间的内容、成效等进行凝练,以讲述故事的形式呈现出来。如参评者入选表彰名单,则“实习实践成果陈述报告”将作为优秀成果的宣传推介材料。
3、《第四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五):本表由学院填写,盖章后提交。请各学院按照2015年度校级优秀、其他推荐人选(须排序)的顺序进行排序后填写提交。
对于非2015年度校级优秀推荐人选,学院须组织专家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及推荐排序。
三、其他
各学院应严把推荐工作的质量,保证参评材料的真实性,
且不涉及技术机密等问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 莉,苏 楠;联系电话:88202737;
电子邮箱:zyxwb@xidian.edu.cn
办公地址:北校区办公楼104室
附件:1.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
2.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
3.实习实践成果陈述报告
4.获得2015年度“校级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荣誉称号的名单
5.第四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