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会,韩城市教育局、教育工会,有关普通高等学校,厅属有关单位:
为大力弘扬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精神,彰显和传递立德树人的正能量,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在实施科教兴陕和人才强省战略中发挥主力军作用,经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评选陕西省师德楷模,并拟在2013年教师节期间予以命名、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项及名额
陕西省师德楷模15名。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优秀教师。必须是2009年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模范、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教育工作者及思政课教师,师德标兵、高校教学名师等。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崇高的思想品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奉献国家、振兴民族、拼搏进取的思想品格。
2.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业务精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在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
3.具有服务社会和人民的责任心。努力学习,钻研进取,遵章守纪,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谨治学、廉洁从教,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社会效益显著。
4.立德树人,成绩突出。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和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在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三、推荐评选办法
(一)名额分配
这次评选活动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有关普通高校分配师德楷模候选人4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2),拟评选表彰陕西省师德楷模15名。
(二)确定对象
以一线教职工为主,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学校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评选表彰。各地在推荐时,应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特别要注意推荐特殊学校教师、幼儿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同时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教师倾斜。凡被各地、各校推荐参加我省2013年全国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师德标兵)和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的优先推荐。
(三)组织推荐
1.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应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教育工会组织评选,层层推荐申报,按照分配名额将候选人推荐至省师德楷模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
2.各高等学校应由学校工会组织会同本校组织人事、纪委部门审查、评选和推荐1名候选人至省师德楷模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推荐上报时间截止为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
(四)组织评审
8月28日前,省评审专家组对各地(校)报送的陕西省师德楷模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无记名投票,按得分排序产生出15名陕西省师德楷模。
(五)公示推荐
8月下旬至9月上旬,经省师德楷模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陕西省师德楷模,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和陕西省教育工会委员会网站集中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在教师节期间予以命名、表彰。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师德楷模推荐审批表一式10份、3000字详细事迹材料8份(纸质材料以A4纸为标准,正反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题目为小二号黑体加粗,内容为四号宋体,行距固定值为20磅)及个人150字公示材料1份。
(二)各地(校)要严格控制申报材料字数,在报送纸质材料同时将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省师德楷模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单位,时间截止为8月23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超报名额一律无效。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韩润社(陕西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
联系电话:029—88668691(传真)
电子信箱:sxsdgz@126.com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邮编:710061
2.联系人:解欢庆(陕西省教育工会委员会)
联系电话:029—87329790(传真)
附件:1.陕西省师德楷模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陕西省师德楷模拟推荐及评选名额分配表
3.陕西省师德楷模推荐表
陕 西 省 教 育 厅
陕西省教育工会委员会
2013年8月8日
(全文公开)
附件1
陕西省师德楷模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兴旺 陕西省教育厅厅长
副组长: 张雄强 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向柱 陕西省总工会副主席
王海波 陕西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成 员: 张 敏 陕西省教育工会主席
罗侃淳 陕西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处长
张朝惟 陕西省教育工会副主席
朱晓冬 陕西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副处长
李燕妮 陕西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副调研员
附件2
陕西省师德楷模拟推荐及评选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
名额分配 |
拟评选名额 |
各市(区)教育局 韩城市教育局 |
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各2名,铜川、杨凌、韩城、石油各1名,共22名 |
拟评选7名 |
“985”、“211”院校 |
每校1名,共7名 |
拟评选7名 |
专任教师千人高校: 西安理工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陕西科技大学 西安科技大学 西安石油大学 西安工程大学 西安工业大学 陕西理工学院 |
每校1名,共8名 |
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
每校1名,共计3名 |
拟评选1名 |
合 计 |
40名 |
15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