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为丰富我校广大教职工文化体育生活。校工会决定于11月11日举办教职工兵乓球比赛,望各分会接到通知后积极筹备。比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3年11月11日晚7:30在北校区体育运动中心举行。
二、比赛项目
以分会为单位,进行男女混合团体对抗赛。
三、参赛资格
凡我校在职教职工及在人事处登记批准的合同制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离退休人员也可报一队,取同名次。
四、报名办法
以分会为单位,可报男队员5人,女队员5人,每个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裁判1人。
各单位务必在11月1日前将队员报名单报校工会办公室(各单位可先报领队及其联系电话,运动员名单等可后报),逾期不报者将视为不参加比赛。
联系电话:88204129
联系人:于 佳
五、比赛办法和有关规定
1.团体对抗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淘汰附加赛的办法进行,比赛采取五场三胜制,按比赛出场顺序进行,每场实行五局三胜制,每局11分,第一阶段各小组第一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淘汰附加赛决出1-4名。比赛记分办法为每次团体赛按满五场比赛结果登记成绩,获胜得2分,负得1分,弃权得0分。
2.出场顺序:女单、男双、混双、女双、男单,不可兼项。
3.比赛用球为红双喜牌三星级40mm白球。
4.竞赛规程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兵乓球竞赛规则》。
5.比赛迟到15分钟按弃权处理。若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半天向竞赛组递交延迟比赛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延迟比赛。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各队取前四名予以奖励。
凡参加比赛的各队均发给纪念奖。
七、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归竞赛组。
八、组委会名单
主任:龙建成
副 主 任:柏昌利 于少勇
主任委员:张建玲 杨 炜 白光斌各参赛队分会主席
裁 判 组:
总裁判长:严 鸣
副总裁判长:夏锦民
竞赛组:
组长:于 佳
成员:马卫华 高 晖 杨 景
段 明 苏福亭 李志平
校 工 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