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6月25日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审理了四届八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各项提案,现将审理情况予以印发(见附件1),请各单位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管理制度(试行)》(见附件2)要求,认真落实有关提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高度重视教代会提案,保证提案办理质量。提案办理单位要有领导分管,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对提案所涉及的问题,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因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渐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要据实说明情况,给提案人以书面答复。请各单位于8月30日前将分管领导及联系人名单发至xdgh@xidian.edu.cn。
2.对于立案提案,承办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填写《立案提案处理结果报告单》(见附件3)就落实情况进行书面答复。复文完成后由承办单位送交第一提案人沟通意见,提案人签署反馈意见后,由承办单位按期送交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校工会办公室)。
3.对于转达提案,转达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填写《转达提案处理结果报告单》(见附件4)就采纳落实情况进行书面回复和解释说明,并按期送交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校工会办公室)。
4.对于不予立案提案,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校工会办公室)向提案人进行书面回复和解释说明。
5.请各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处理结果报告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校工会办公室)。联系人:高晖,联系电话:81891738,88204129。处理结果报告单可在工会网站下载,网址:gh.xidian.edu.cn。
6.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检查、督促提案的办理工作,并表彰优秀提案人及办理提案的先进单位。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向下次教代会大会报告提案落实情况。
附件下载:
1.四届八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立案提案处理结果报告单
2.四届八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转达提案处理结果报告单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