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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陕西省第二届职工科技节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1-18 00:56

各分会:

陕西省职工科技节是经省政府批准,每两年举办一届的全省性职工科技交流活动。陕西省第二届职工科技节各项活动从今年2月开始筹备至10月底结束。

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参加陕西省第二届职工科技节有关活动的通知》(陕教工会〔2013〕19号),校工会将组织参加省“职工科技节职工发明创新成果评比命名表彰展览”活动,经校领导批示,由校工会和科学研究院共同组织对学校参展、参评项目的审核和报送,对此次科技节参展、参评项目获得金、银、铜奖项的项目或主要完成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和现金奖励(金奖项目1500元、银奖1200元、铜奖800元)。

陕西省职工科技节职工发明创新成果评比表彰展览,为展示学校教职工队伍科研创新实力提供了对外宣传的窗口,同时也为学校教职工科研创新对外交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平台。各分会要积极和本单位分管科研工作领导沟通,把蕴藏在本单位,特别是青年教职工中的科研性的、有创意的成果或创新发明挖掘出来,为他们提供一个展示的机会,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教职工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发展。各单位所有报送项目须在2013年6月21日前报送校工会。

现将“陕西省职工发明创新成果评比命名表彰及展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项目条件

1.近年来教职工在机电一体化、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电子信息与网络、航空航天、工程建设、生物技术、现代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水资源、低碳、环境保护领域中完成的技术创新、发明及专利技术、合理化建议和“五小”(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成果。

2.应是教职工自主创新完成并推广应用和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政府立项的不能参加评奖)。

3.获得全国和省级有关奖项的。

二、申报技术资料要求

1.有关说明项目先进性的技术资料复印件;

2.有关项目应用的用户反映材料复印件;

3.技术鉴定(验收)证书复印件;

4.涉及药品、保健品、食品类的项目应提供有关审批件和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发明及专利技术项目,应获得专利授权,并具有新颖性、创新性和实用性;未申请专利或已提出专利申请但尚未获得专利授权的,应提供新颖性检索报告复印件和专利文件资料(包括专利公开说明书)。

6.有专业技术概念性错误和弄虚作假的,取消评比参展资格。参评项目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的,其责任由项目完成人承担。

三、报送要求

参加陕西省职工发明创新成果评比按附件表格进行填写(共3张)。

四、奖项设置

参评项目设金、银、铜奖若干,由主办单位颁发奖牌(奖杯)和证书。

五、项目参展

报送项目参展要求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本通知附件中的表格等材料由各单位审定后统一汇总报送校工会。

2.必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本和纸件(一式两份)。

3. 填报表格的电子文本可通过校工会网站下载。

联系人:苏福亭

联系电话:88204128,81891736

电子邮箱:ftsu@mail.xidian.edu.cn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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