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 办 人:刘 英
协助人员:张建玲、吴江、刘坚、盛英、刘菊萍、贠新亚、张丽清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舞蹈队是在校工会领导下,由本校教职工发起,并自愿参加的群众性业余活动的舞蹈队。
第二条本舞蹈队全称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广场舞蹈队”。
第三条本舞蹈队的宗旨是丰富广大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为广大广场舞爱好者提供一个高雅、健康的交流、锻炼平台,营造和谐、愉悦身心的健身氛围,使广大教职工在工作之余,舞出健康,舞出快乐、舞出风采,进一步促进我校全民健身运动的广泛开展。
第四条本舞蹈队在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所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开展教职工广场舞活动。
第二章 权力和义务
第五条本舞蹈队由发起人发起,全校教职工自愿加入。
第六条凡参加本舞蹈队的人员享有平等的活动权力。
第七条活动必须遵守下列基本义务:
(一)接受校工会的监督。
(二)遵守舞蹈队的章程及各项规定,服从安排;
(三)自觉维护舞蹈队声誉。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本舞蹈队设队长一名,队长助理一名,负责舞蹈队的管理和组织活动。
第四章 其他
第九条参加本舞蹈队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条为了不断提高广大广场舞爱好者的兴趣和水平,不定期的教授新的舞蹈。
第十一条舞蹈队服从校工会的领导及工作安排。
第十二条舞蹈队活动时间和地点:
活动时间:
春、夏季:晚上7:40—8:40
秋、冬季:晚上7:30—8:30
有下列情况,舞蹈队暂停活动:
(1)礼堂或广场有学校组织的活动;
(2)天气原因(雾霾、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
活动地点:大礼堂前广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舞蹈队拥有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