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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青年文化沙龙章程
发布时间: 2014-03-12 09:54

总 则

第一条为推进大学文化建设,提升青年教职工的人文素养,丰富业余文化生活,特成立“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青年文化沙龙”(以下简称“文化沙龙”)。

第二条文化沙龙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会下属的群众性文化组织,本沙龙的活动自愿纳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文化建设规划之中。

第三条文化沙龙的宗旨是:“以书会友,以文化人,创建更加快乐的生活”,即通过开展读书和各种文化活动,为广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青年教职工建设一个交流思想、陶冶情操、启迪心灵、共同成长和共同进步的精神家园。

第四条为了树立文化沙龙的形象,增强沙龙的凝聚力,设计体现本文化沙龙的宗旨和特点的专门形象标识。

会 员

第五条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青年教职工和其他热爱读书及文化活动的教职工,承认本章程,按期交纳会费,均可申请注册成为本沙龙会员。校外人员:由校内会员推荐和邀请,并征得理事会同意,也可申请注册为会员或参加活动。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 具有参与文化沙龙各种活动的权利;

(二)对文化沙龙活动和建设有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三)对文化沙龙做出的决定有不同意见时,在坚决执行的同时有保留意见和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权利;

(四)有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本文化沙龙事务的权利;

(五)有提出退会的权利。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各项规定和本文化沙龙的章程;

(二)维护本文化沙龙的声誉和利益,能长期参加文化沙龙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交纳会费;

(三)热爱读书和文化活动,有提高自身文化品位的愿望,彼此尊重、相互关心,真诚相处、支持文化沙龙的发展;

(四)执行本文化沙龙的决定,完成本沙龙委托和交给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组织和职责

第八条文化沙龙的一切事务的决定依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

第九条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会委托机关党委为西电青年文化沙龙主办单位,人文学院等单位为协办单位。文化沙龙理事会是该组织的日常管理常设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文化沙龙年度活动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文化沙龙重要事项的决策;

(三)负责文化沙龙各项活动的宣传、总结和文集的汇编;

(四)负责文化沙龙网页的建设;

(五)负责文化沙龙经费管理,资料和物品的保管;

(六)协调沙龙的其它事务。

第四章 主要活动

第十条文化沙龙以读书活动为主体,同时开展文化艺术鉴赏、文化馆所参观、文化考察与科技文化服务等相关活动。

第十一条活动组织与要求

(一)每次活动的组织,由2-3名会员承担,活动组织者顺序原则上按照会员姓氏笔画排列;

(二)活动组织者负责本次活动的全程组织,理事会负责配合协助完成;

(三)每名会员每年至少提交一篇文章(或心得、或作品),形成文化沙龙年度文集;

(四)年终给予表现优秀的会员适当奖励。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二条经费的主要来源:

(一) 会员会费,每年每名会员缴纳会费100元;

(二) 学校工会、机关党委给予的经费支持;

(三) 有关单位的赞助费。

第十三条经费的使用

(一)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活动、购买图书、印刷文集等;

(二)沙龙设立专人负责经费管理,年终向全体会员公开,并接受学校工会和机关党委的审查。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机关党委。

第十五条本章程的通过或修改须经文化沙龙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同意。本章程未尽事宜,可通过组织程序不断完善。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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