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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2013年度“先进女职工”“三八红旗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1-24 21:38

西电工〔2013〕15号

各分会:

为进一步弘扬女教职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风貌,激励女教职工更好的为学校发展多做贡献,校工会、校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在全校女教职工中评选2012~2013年度“先进女职工”和“三八红旗手”。现将评选条件和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以德修身,以德育人,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在实施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与教育改革中业绩显著。

2.有较好的“四自”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发奋自强,敬业奉献,特别是在近两年来工作成绩突出。

3.正确处理事业与家庭、婚姻关系,教育子女有方,邻居关系融洽,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个方面表现突出,群众认可度较高。

4.能正确行使女教职工权利和自觉履行义务,积极参加校工会及女工委组织的活动。

5.工作三年以上的在编女教职工均可参评。

二、评选办法

1.各分会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推荐“先进女职工”候选人。

2.校女职工委员会将在校工会网站上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及公众投票。

3.校女职工委员会在参考公众投票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比,评选出“先进女职工”16名以及“三八红旗手”若干名。

4.评选结果报校工会委员会通过。

三、工作要求

1.本次活动在分党委领导下,以分会为单位进行评选。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评选工作,按时完成推荐工作,并积极组织师生参加投票。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须得到本单位大多数教职工的认可,保证评选工作质量。

2.候选人须填写《2012~2013年度“先进女职工”登记表》(见附件2),并附不少于1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并于2013年12月20日前交至校女工委办公室。上述材料电子版请发至

xdgh@xidian.edu.cn,并同时发送200×150像素正面免冠照片及生活照各一张。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88204130。

3.公众投票时间为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1月5日,网址:gh.xidian.edu.cn。

4.表彰时间定于2014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

附件:1.2012~2013年度“先进女职工”名额分配表

2.2012~2013年度“先进女职工”登记表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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