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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学校五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审理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27 09:20

各单位:

5月17日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审理了学校五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各项提案,共立案12件,作为意见建议转达44件,不立案4件。现将审理情况予以印发(见附件1),请各单位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管理制度(试行)》(西电工〔2011〕12号)要求,认真办理有关提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高度重视教代会提案,保证提案办理质量。提案办理单位要有领导分管,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对提案所涉及的问题,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因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要据实说明情况,给提案人以书面答复。

2.加强联系沟通。提案办理单位要主动与提案人联系,及时征求提案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解释说明,促进相互理解包容。

3.对于立案提案,承办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填写《立案提案处理结果报告单》(见附件2),就落实情况进行书面答复,复文经主管校领导审核阅签后,由承办单位送交提案人征求意见,提案人签署反馈意见后,承办单位将报告单送交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校工会办公室)。

4.对于转达提案,转达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填写《转达提案处理结果报告单》(见附件3),就采纳落实情况进行书面回复和解释说明,且至少与提案人联系沟通1次,转达单位将报告单送交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校工会办公室)。

5.对于不立案提案,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向提案人进行书面回复和解释说明。

6.请各单位于6月2日前将提案办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及联系人名单发送至xdgh@xidian.edu.cn,并于11月30日前将处理结果报告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工会。各类处理结果报告单可在工会网站下载,网址:gh.xidian.edu.cn。

联系人:张建玲、高晖,联系电话:81891735、81891738。

7.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检查、督促提案办理工作,并表彰优秀提案人及优秀提案办理单位。提案工作委员会向下次教代会报告提案落实情况。

附件:1.五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审理情况表

2.五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立案提案处理结果报告单

3.五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转达提案处理结果报告单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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