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是训练中心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完成教学实习工作的必备条件。为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特制定本办法。
一、设备管理
1、全中心的所有固定资产(系指:5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为一年以上的机械、动力、仪器设备等)和低值易耗(系指:500元以下的机械动力、仪器设备等)机械、动力仪器设备等, 在中心主任的直接领导下,由实习保障部负责统一管理、建卡、建帐、办理设备订购、 供应、内部调剂、入库、出库手续,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2、实习保障部负责监督设备的合理使用及维护保养,对库存设备、设备配件及其它各种物资进行有效的管理。
3、设备使用部门应对本部门所有设备建立分账。 执行操作人员设备保养制度。设备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妥善保管好设备及其附件、保证设备清洁、整齐、安全, 禁止自行处理和私自外借,中心内各部门所使用设备及其附件,实习保障部每半年核对一次。
4、三个月以上暂不需要使用的设备附件,移交设备管理部门,需要时办理领回手续。
5、中心内设备迁移使用和调换, 均由实习保障部与使用部门协商,经中心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
6、设备使用部门对本部门暂停使用的轻型设备, 应负责专人维护保管,对不需用的轻型设备,经检查附件完整,进行维护保养后, 退送设备仓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7、长期闲置的设备,经过技术鉴定后, 由实习保障部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低值易耗设备,经实习保障部检查后造表、 报中心领导批准、由实习保障部以质论价处理。
8、库存设备、物资应存放整齐清洁、帐物相符, 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防锈、防腐工作。设备、物资出库、入库凭入库单、 出库单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