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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走失、自杀、意外伤害等个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1-12-08 浏览次数:

(一)预防为主

职工管理,以人为本。训练中心领导要关心群众,深入群众,了解所属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准确把握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尽最大的努力解决个别职工的困难,根据不同的人群,有针对性做好工作,及时教育、沟通、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

(二)个体突发事件发生后,中心主管领导层应在最快的时间到达现场,了解具体情况,提出处理办法。涉及到职工家庭私生活问题的,要提出化解意见,避免矛盾激化。职工在外地出现突发事件,应尽可能赶赴现场,来不及赶赴现场时,要与当地有关部门保持联系,掌握情况,提出解决办法。

(三)在处理个体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应准确应用法律条款处理问题要在法律法规充许的范围内,从化解、缩小事件影响的原则出发,避免事态进一步发展,避免酿成更大的甚至群体性事件。

(四)在初步了解个体突发事件的情况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对难以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请示。

(五)主动配合公安执法机关、依法办事,妥善处理个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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