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入党档案材料丢失了怎么办?
1.由现所在党组织与原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帮助核实党员身份。
2.原单位党组织的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
3.由现所在党组织在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连同入党时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入党志愿书丢失的补办方法
党员档案丢失,最重要的是补办入党志愿书。为了使补办的《入党志愿书》足以证明党员身份,本着对党员个人负责,也对党组织和历史负责的态度,尽快办理好材料补办工作。下面提供补办运作步骤供参考:
一、调查核实,确认其党员身份党支部要通过派人前往其入党地调查或函调等形式,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主要是防止极个别心术不正的人,利用工作安排、工作调动、毕业分配、复员转业之机,买通有关人员,并不是党员,却开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骗取党员身份。
二、严肃认真,收集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为了使补办的《入党志愿书》足以证明其党员身份,既对党员个人负责,也对党组织和历史负责,因此,必须收集如下主要证明材料:
1.本人有关入党情况说明。请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同志写清何时何地入党,入党介绍人是谁,党支部书记是谁等情况。
2.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要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如两位入党介绍人都去世或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的证明材料)。
3.其入党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的证明材料(证明人原则上要党支部书记,如无法找到,可找其他党支部委员)。要写清当时接收其入党的情况。
4.党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
5.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上述除本人的情况说明之外的4项证明材料,都必须加具公章。同时,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写明提供材料人当时的身份;复印件或摘抄件则要写清材料出处、摘抄人或复印人,以示负责。
三、按照程序,做好补办手续提供上列4项证明材料到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
由党员现在所在的党支部负责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程序如下:
1.在《入党志愿书》封面上写明:“因《入党志愿书》丢失,×年×月×日补办”,并加具党支部或单位公章。
2.让补办人如实填写好《入党志愿书》第1页至第7页。填表时应注意,“本人经历”、“奖励或处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关系”等栏目应反映入党当时的状况,入党后发生的情况不应填写。但第7页末尾的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再填上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填”字样。
3.将上列5项证明材料装贴在第8页上。
4.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支委会要负责地详细地向全体党员报告调查核实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支部决议,并将“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第9页中。“决议”的标题应写明“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决议”中要写明党龄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支部书记应签名。
5.党委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并写入《入党志愿书》第10页“党委审批意见”栏中(标题同第9页支部决议栏),由党委书记签名,并加具公章。
6.将补办的《入党志愿书》归入党员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