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教学能力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西电教〔2020〕17号)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实施细则》(西电教〔2013〕167号)精神,培养青年教师的教学基本功,规范青年教师的教学行为,引导青年教师爱教、乐教、善教,根据学校安排,现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新入职教师(无高校教学工作经历者)均应纳入青年教师助教制的培养对象。
二、课程选派及学时要求
1.助教课程原则上为通识教育基础课、大类基础课或拟主讲课程,每门课程不低于32学时。
2.助教课程每学期限选一门,累积助教须不低于48学时。
三、青年教师助教职责
1.认真制定助教学习计划,全程随班听课,填写助教工作记录本,正确掌握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学习教学理论与方法。
2.做好教学实时记录和反馈。应注意学生平时学习情况的考核和登记,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以了解学生意见、状态等情况,梳理教学重难点,及时向指导老师或主讲教师反馈。协助指导教师或主讲教师进行班级管理和教学互动。
3.承担课堂教辅、组织讨论、辅导答疑、批改作业与试卷、讲授习题课等教学辅助任务,参与全部教学过程,并进行记录。课程内容、作业、习题等,需提前备课,清楚课程及习题重难点。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使其能真正理解、巩固和运用所学知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促成良好学风的形成。
4.学习掌握信息化教学工具,提升信息化教学能力。掌握学校智课平台和教室多媒体设备相关操作,协助主讲教师提前调试、检测直播平台或教室多媒体设备,协助指导老师或主讲教师建设线上线下课程资源。
5.严格执行挂牌上岗制度,助教到岗期间佩戴助教工作证(衣服最外侧)。
6.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制度,助教请假须至少提前1天经指导教师同意后上报学院,由学院上报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7.助教应积极参加学院、学校通知并组织的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等活动,注意在实践中学习,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
四、指导教师选派原则
1.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师德高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手段先进、治学态度严谨、学术造诣较深,教龄大于六年,具有奉献精神的教授、副教授担任。
2.优先推荐教学名师、教学特设岗负责人(一流专业负责人、实验班负责人和公共课程组负责人等)以及在教育教学领域有突出贡献和成果的教师。
3.指导教师讲授的课程应有配备青年教师助教的需要,且能够为本门课程培养后备教师。
4.指导教师由学院进行选派,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助教,原则上每学期不超过2人。
五、指导教师职责
1.关心青年教师的师德修养,培养青年教师树立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教风以及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的献身精神。
2.组织和指导青年教师完成课堂教辅、组织讨论、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试卷、讲授习题课等全部教学过程,给助教布置具体任务,并督促助教进行记录,查漏补缺。
3.协助制定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不定期开展助教指导交流活动,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对青年教师进行教学基本功、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指导。
4.吸收青年教师参与教学、教研工作,提高教学水平和能力。
5.助教在课堂上试讲或授课时,指导教师需全程现场参与,及时反馈问题和建议。并提前一天由学院上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以安排同行专家随堂听课。助教试讲或授课学时须不超过4学时。
6.每学期末,指导教师应向学院反馈指导情况及助教工作完成情况,学院依据其完成指导工作量及青年教师成长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者,给予指导教师助教课程学时1/3的工作量补贴。
六、助教管理
1.各学院须按照相关要求,推荐选派优秀指导教师,协助师徒结对。通过举办“拜师结对”等活动,明确指导教师和助教岗位职责,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
2.学校、学院须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关心,可不定期举办专题培训和研讨交流等活动,帮助青年教师掌握教学方法、熟悉教学工具、提升教学能力。
3.学校、学院须委派教学督导、本课程或本领域专家对青年教师助教工作进行抽查与指导,每位助教抽查次数原则上不少于2次。抽查1次不在岗取消评优资格;抽查2次及以上不在岗,当前学期助教工作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
4.学校将通过直播(录播)系统、委派专家走访课堂等形式监督助教制度执行情况。
5.每学期末,助教向所在学院提交《助教工作记录本》。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予以通报。原则上,学期初未申报参加助教的教师,期末将不予以审核。如遇助教所在课程有调停课、授课方式变更等情况,助教须提前一天上报给学院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抽查中发现未提前报备,按不在岗处理。
七、助教考核
1.助教到课率至少为80%(即≥80%,请假算未到课)。到课率低于80%(即<80%),当前学期助教工作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每次到课均需填写助教工作记录本。
2.助教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优秀 |
按时到岗,无请假及旷岗,高质量完成岗位职责 |
良好 |
按时到岗,无旷岗,良好地完成各项任务 |
合格 |
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各项任务 |
不合格 |
到课率不足80%;被抽查2次及以上不在岗;工作不负责,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岗位规定的各项任务 |
3.针对已完成授课的部分学时,助教需联系指导教师获取视频回放进行学习,完成助教工作记录本记录。
八、申报流程
1.有意担任助教的青年教师加入微信群。
2.青年教师根据指导教师选派原则及本学期课表,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并于3月1日18:00前,将助教信息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yuyan@xidian.edu.cn。
课表查询方式:进入学校“一站式网上办事大厅(ehall.xidian.edu.cn)”,搜索“全校课表”,即可查看。
联系人:李雨烟 029-81891663
附件:2023年春季学期青年教师助教信息汇总表
电子工程学院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