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办开展第四十七期、四十八期集体业务学习

发布日期:2023-10-20 浏览次数:

第四十七期、四十八期集体业务学习

10月8日下午和10月16日上午,采购办召开第四十七、四十八期集体业务学习会议,学习严格审核供应商关联关系、《采购快刊(第3期)》等有关内容,会议由倪伟主持。

会上,段阿曼领学了《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财政部国库司就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控管理有关问题的答记者问、关联供应商投诉案例、联合国如何采取补救措施等内容,与会人员就相关学习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

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严格审核关联关系,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存在管理关系的,规范采购行为,实现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利益,要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及时学习国家最新政策内容,挖掘相关政策空间,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要继续推进《采购快刊》内容更新,借助《采购快刊》的学习拓宽业务视野,提升综合业务水平。


屏幕截图 2023-10-20 10153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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