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发布日期:2024-03-06 浏览次数: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我们研究制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201942

上一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下一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Baidu
map